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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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5
約翰福音中記載了七個神蹟外,還有七個「我是」的宣告: 生命的糧(六章35節) 世界的光(八章12節) 羊的門(十章7,9節) 好牧人(十章11節) 復活與生命(十一章25節) 道路、真理、生命(十四章6節) 真葡萄樹(十五章1節)
24/4/15
神豈非早已經被唯物論驅逐出天堂之外?心理分析大師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豈不是已經將神規限在思想幼稚和精神病人的心態裡?十九世紀的尼采(Friedrich Nietzshe,1844-1900)也早已在神的〈喪禮〉中獻上了最後的祝禱。達爾文(Darwin)則將神從實驗科學館放逐到歷史博物館。1952年,二十三歲的斯坦尼.米勒(Stanley Miller)又豈不是代替了神,從「原始湯」(premodial soup)製造出生命生成的原形細胞(protocell)的前身?(請見《生命起源》一章)。
15/4/15
最近四、五年,Facebook上出現越來越多基督徒寫的基督教文章,猶如雨後春荀,它們大部分都沒有刊登在傳統教報如《時代論壇》,只是在個人專頁或博客裡發佈,現在則還有刊登在《信仰百川》平台。這些文章數量極多,也普遍地觸動很多信徒的心,在Facebook上經常被瘋傳,橫切不同宗派、神學背景和年紀,漸漸形成一股香港基督教文字文化。可惜的是,傳統教報和心態上老一輩的教內人總是瞧不起這些,結果脫節了也不自知。我認為這些文章有一些共通點,構成了一個新風氣。但有一事不太方便,那就是我不想舉例子,因為那些作者和文章很多元,難以找一個典型出來,也因為我不想好像擺人上枱,或製造錯覺。對於因此不明白的讀者,我只能請你繼續猜下去,也可在Facebook混幾個月來體驗一下。
9/4/15
約翰福音中記載了七個神蹟:七個神蹟中有兩個是在安息日行的(38年之癱者與生來瞎眼的人),因為是安息日,猶太人與法利賽人都認為耶穌犯了安息日,牽引出來的結果便是要致祂於死地(五章18節)。不單如此,他們更要把凡認耶穌是基督的趕出會堂(九章22節)。38年的病人蒙醫治已是匪夷所思,病了那麼久的人居然也可以痊癒,但九章所記載的是生來便是瞎眼的,要醫好生來瞎眼的,更是超乎常理之事。
27/3/15
這星期的基督教大新聞,要算是著名神學家尤達(John Howard Yoder)生前所屬大學為他所犯下的逾百宗性侵過犯公開道歉。按照《基督教世紀》較早前的講法,這位在當代深受保守派信徒歡迎和追捧的神學家,昔日聲稱自己要研究一種很尖端的基督教性倫理,(藉口?)說已婚男性還可以跟單身女性發生性關係,那是一種基督徒的自由,既有親密關係卻不涉及滿足性欲,故不算為聖經反對的婚外情;他又曾辯說,這樣的想法必定會被人誤解的了。由於牽涉逾百女性,其中一些個案更包括性交,用今天的講法,尤達徹頭徹尾地就是一名sex pervert,假藉宗教和學術名義荒淫無道,並且,由於不是每位女性都是十分自願,1997年去世的尤達如果還在生,他會是嚴重性罪犯,隨時可能要坐幾十年監。聞說這類人下了監後會遭其他囚犯恨惡,後果堪虞,可能會很短命,無法出監……
24/3/15
上一篇提及人要過喜悅的人生,動機要純正、信仰要全備、使命要遵行。要過如此的人生,人便先要明白何謂純正、如何全備、為何遵行。明白先於行動,要有所想的結果,必要有所需的行動;要有所需的行動,必要有所依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