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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

約翰福音第七章25-52節


引言

每一個人總有他的堅持與執著的事,可能是由於喜好,也可以是源於習慣,數十年如一日,始終不變。執著不是問題,問題乃是執著的內容,內容對的便應持守不變,內容錯的便不要執迷不悟。人自出娘胎便開始建立執著的事,在建立之先,人要先選擇該執著的事。在以下一段經文中,我們會看見兩個不同的執著,各有其因,但截然不同。今天我們的執著,需要藉著這段經文而作出檢討,或許要重新定位,又或要堅定不移,神的話可以幫助我們判斷,又會給我們提醒,有耳可聽的便應當聽。


(一)出處

經文中的事件發生在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前文提及耶穌在節期時在殿裡教訓人,但他們卻不領受祂的教訓。耶路撒冷中的人為祂而議論紛紛,主要是環繞著祂的出處。他們以為他們知道祂是從加利利來,因而產生了兩個問題,一是他們認為沒有人知道基督從哪裡來(27節),但稍後又認為基督若來,必要來自大衛本鄉伯利恆(42節)。 比較重要的是第二點,群眾一口咬定耶穌出自加利利,他們認為不單基督不該出於加利利,甚至連先知也不會出自加利利(52節)。他們似乎找到了耶穌宣告中的把柄,窮追猛打,不留餘地。 耶穌事實上告訴了他們祂的出處,祂乃是來自父神,為父神所差(28-29節)。在整本約翰福音中提及「差我來的」有近30次之多,明顯地是指向父神,這正是耶穌真正的出處。耶穌肉身的出處事實上也並非如群眾所言的加利利,而是出於伯利恆。 耶穌是照先知彌迦的預言生於伯利恆(彌迦書五章2節,馬太福音2章1節)。耶穌出生後,為了逃避希律王的追殺,神指示約瑟逃到埃及,危機過後,又回到以色列。他又按神的指示,住在加利利的拿撒勒(馬太福音二章13-23節),因此耶穌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約瑟與馬利亞在耶穌出生前也是住在拿撒勒,在耶穌出生前因為約瑟本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路加福音二章4節),為了報名上冊而回到伯利恆,結果耶穌便生於伯利恆。就肉身而言,因為約瑟是伯利恆人,耶穌也是伯利恆人。 這些人的爭辯源於一個字:錯誤。他們爭了大半天,原來根本沒有可爭之理,並沒有可辯之處。有一句話說 「利慾薰心」,這些人是 「妒火薰心」又或 「怒氣攻心」,以致是非黑白不分,只一心一意要否定耶穌的身分,其後更要把耶穌置於死地。 在馬可福音十五章10節中指出群眾是因嫉妒而要殺害耶穌,耶穌自己也指出他們恨祂因為祂指証出他們的惡(約翰福音七章7節)。耶穌的出處並無疑問,祂是來自神、祂也是生於伯利恆。他們不認源頭,也扭曲事實,為的便是一個執著,他們執著要置耶穌於死地。

(二)捉拿

在整段經文中一開始便提及人要殺耶穌(25節),但殺又不能私底下殺,因此他們多次試探耶穌,希望能抓到一些甚麼把柄。但屢試無效之後,他們決定來一個先斬後奏,先把耶穌拿下,再誣告他一些罪名,如此便可以致祂於死地。 約翰福音中多次提及人要捉拿耶穌,在這段經文中也提了兩次(30節與43節)。第一次人沒有捉拿,因為時候未到,耶穌有祂在世要說的話、要行的事、祂有要留下的教導與榜樣,祂又要選立門徒,以致在祂離開後可以建立教會、廣傳福音。當祂完成要說要行的事後,祂便到了完成最重要的一件事,那便是為人捨命代贖。人多次要捉拿祂,但神的時候未到,祂的一根頭髮也不會掉在地上,若時候到了,祂的鮮血便會為人而流出。 經文中第二次提及捉拿時,但卻無人下手。當差役被問時,他們回答說因為從來沒有像祂說話的。登山寶訓之後的一節經文指出耶穌教訓人正像有權柄的,不像文士(馬太福音七章29節)。文士說話,耶穌也說話,但卻大不相同,因為耶穌是帶著權柄的。耶穌在復活之後向門徒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節)。耶穌的權柄來自那「差我來者」,祂不需要人的授權,也不怕人的威嚇,因祂知道自己的身分、自己的使命,因此祂說話帶著權柄,在時候未到以前,人不下手拿祂。 這些人非常執著,自始至終要置耶穌於死地,耶穌也相當執著,堅持不否認祂的身分、不放棄祂的使命。死不悔改與至死忠心有天淵之別,前著是悲哀,後者是壯烈。人若死不悔改,只會悲劇收場;人若至死忠心,會有完滿結局。人的死有輕於鴻毛,也有重於泰山,人死後可以遺臭萬年,又可以名留青史,重要的是人是以人性行事,或是按神意為人。執著不是問題,問題是執著的內容,內容的對錯便決定一個人生命之優劣、人生之成敗。

(三)宣講

人一般會知難而退,趨吉避凶,但耶穌的執著真是令人嘆為觀止。耶穌的一言一行不斷在指出人的罪,正如約翰福音三章19節中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又如七章7節中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証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耶穌一點也不討好人,反而是處處惹人非議,招人妒忌,若以「犯眾怒」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但祂並沒有絲毫改變,道照傳、理照講,25節中說人要殺祂,但26節中卻指出祂仍是「明明」的講道。 事實上耶穌不單是明說也明行,多次祂明知法利賽人在窺探祂,看祂會否犯安息日,耶穌卻一次又一次地 「明知故犯」。一般人會認為祂是在自找麻煩,又或真的是自尋短見、找死。但事實上祂是為了一份執著、一份忠心,不能背乎那 「差我來者」的意思,這絕不是自討苦吃而是至死忠心。 在37-38節祂在節期的末日,更是最大之日也是人最多的一天,祂「站起來」,「高聲」宣告祂的身分,祂那大無畏的精神不是要標奇立異,而是要忠於所託。 在耶穌離世前,祂已提醒祂的門徒世人要恨他們(十五章18-19節),又告訴他們人要把他們趕出會堂,甚至殺害他們(十六章2節)。但祂也早在傳道開始前告訴他們這是有福的(馬太福音五章10-12節),因為忠於所託的人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能為神執著是因為看見了天上的榮耀,看見了人生的背後。司提反殉道望天時看見了天上的榮耀(使徒行傳七章55節),保羅傳道中經歷不少艱辛,受盡不少痛苦(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33節),但他卻深深明白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因此他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八章18節)。再進一步,我們的主不也正是因為擺在前面的喜樂而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 執著是需要動力的,使徒作為福音的使者,若看不見永恆的盼望,不明白榮耀的意義,實在難以執著、難以堅持。主給我們作了榜樣,眾使徒與歷世歷代的信徒也為我們留下了榜樣,我們便要持定永恆、執著到底。

結語

或許有人認為耶穌是神,祂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對祂而言,執著並不難,而我們為人的,只能盡力而為,能忍便忍,不能忍也只好放手。《聖經》中充滿了忍耐到底的勸告,也有忠心不變的命令,神若能要求,便表示是有可能的,問題不只是勸告或發命的人,而是聽的人有否受勸、有否聽命。 跌倒不是問題,但不要一倒不起;後退也不是致命,但不要單退不進。一次失敗不是永遠,只要一息尚存,使徒便應力爭上游。這種上進的心是應該有的,是為了一份堅持、一個執著,重要的不是堅持與否、執著與否,而是為何堅持、為何執著? 為了那位愛我們的主,為了那位為我們捨命的主,為了那些失喪的人們、為了那些流離無牧的羊群,我們應當堅持下去、執著不移,一直到牧長顯現的時候(彼得前書五章4節),我們便可以因我們的執著得那榮耀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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