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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棠《煮意從何來》DVD
5a6d86dd-fa96-4c9f-8de1-ca3d88d98b3c 李棠《煮意從何來》DVD 返回 上一個 下一個
- 二十、舒適的生活
aba45103-ba8c-47d4-846c-0ea947c583bd 黃文謙 二十、舒適的生活 文章 每人心中都有個烏托邦(Utopia)或世外桃源,希望脫離現今的困難苦楚,或不如意的環境。或有些條件比較優越的人已在烏托邦中,但他們還自我提昇進入另外一個更美的烏托邦。無論前者或後者都要經過一個過程,掙扎成長。 在事業生涯中,人要經過鍛鍊,承擔責任,才可成材;在家庭成長中,人要付出愛心、關懷和犧牲;在靈命成長中,人也要經過不同程度的掙扎提昇超越。因此願你有勇氣接受人生挑戰,在職場上、家庭上及服侍社會上掙扎上進,提昇您的生命價值觀。 聖經有如下勸勉,鼓勵我們成長: 1) 神常與我們同在 馬太福音一章23節 23……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2) 他人的見證,使我們有力前進 希伯來書十二章1-2節 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3) 神必開路 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 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4) 神必搭救 希伯來書二章18節 18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5) 神是可靠的,祂永不放棄我們 希伯來書13章8節 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6) 神堅強我們 希伯來書十二章11-12節 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12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 願您凡事興盛,主恩更多! 「職場亮光」專欄內容轉載自《工作實況的一點一滴》,由「佳美腳蹤事工」出版,黃文謙先生授權刊登。 < 上一篇 下一篇 >
- 真証傳播 | 靈之水滴 0620
真証傳播 | 靈之水滴 0620 6月20日|人的價值(錢德順博士) < Back 經文: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 6:20) 在我照顧一百歲的母親時,上帝透過她給予我很多智慧,讓我思考到究竟人的價值是什麼?母親與我是返同一所教會的。在她年青時已經信主,直到今天她仍時常在吃飯前或睡前提醒我要祈禱。她與上帝好像朋友一樣,無所不談,對我有很大的提醒。很多人都會從對社會的貢獻、對教會的事奉、對在學校教導學生的付出等…來衡量他有多大價值!如果你有照顧老人的經驗,當他們漸漸老去時,大腦會退化,忘記很多事情,這是其中的徵狀,他們亦會情緒不穩。這樣,我年老的母親還有何價值呢? 原來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有多少貢獻,而在於他是上帝的兒女,是上帝在十字架上犧牲,用重價救贖回來的。我思考到人不論能力、貢獻、思路是否清晰,他都是無價之寶,他們的價值都是平等的。這都是我們教育工作者堅信,無論學生的智力高或低,他們的價值都是一樣。正如哥林多前書6章20節所言:「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我們必須持守這教導,以此看待別人的價值。 自由索取靈之水滴小冊子 Previous Next
- 探索
bd465432-0203-4359-a927-d5e930657d28 俞真 探索 文章 無師自通 1999年,在印度新德里的貧民區中出現了一個令一群小孩子感到非常奇怪的東西:在貧民區圍牆上離地約一公尺高的地方,有一個方方的東西。在它上面有不同的顏色和亮光,在它的下方,又有一個長方形的物體,有很多突起的東西。這群孩子好奇地圍著這個東西議論紛紛,在很短時間內他們當中就出現了一個「導師」,一個八歲的男孩教導一個六歲女孩如何用那個東西錄自己的音樂。他們從最初接觸這個東西到完成自己的作品,只花了四個小時。 這是一個叫做 Hole-in-the-Wall 的學術研究計劃,學者在印度新德里貧民區的圍牆上放了一部電腦,並連上互聯網。住在那裡的孩子大多沒有受過教育,也完全不懂英文,更沒有接觸過電腦和互聯網。這個學術研究計劃為這些貧民區中的孩子們提供了一個探索世界的機會,儘管孩子們連基本的教育都欠缺,但有趣的學習工具、朋輩的互相幫助,令他們在一個輕鬆的氣氛中展開探索之旅,其成果更是出人意表。 這個計劃後來發展成為一個跨國的教育工作計劃,為印度以至非洲數以十萬計的貧困孩子提供學習與探索世界的機會。同時,它亦 啟發 了一位印度作家,寫了一本名為《問與答》(Q&A)的小說,這本小說後來被改編成為獲獎無數的電影《 一百萬零一夜 》(Slumdog Millionaire)。 積極探索 Hole-in-the-Wall為我們帶來兩個重要的啟迪。第一,探索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恩賜,只要有合適的工具和機會,我們的探索潛能就可得以發揮。第二,科技帶來的機遇不在於其技術層面的先進程度,而是在於我們如何恰當運用,帶來改變。 過去幾年以來,科技發展為我們提供了高速廉價的流動互聯網、方便易用的社交網絡平台等等,令我們的溝通模式無論在頻率、深度、廣度以至速度都出現轉變。創辦Facebook的Mark Zuckerberg剛被美國時代雜誌(The Time Magazine)選為 年度風雲人物 ,不單反映Facebook的成功,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交媒體對我們生活與溝通的鉅大影響。這些轉變為傳揚福音和牧養信徒的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機。 在新約聖經中,我們看到保羅不畏艱辛探索傳揚福音和牧養各地教會的可能性,即使身在獄中仍然想方設法以書信形式繼續牧養的工作。作為肩負福音大使命的基督徒,我們面對社會溝通模式的轉變、新科技帶來的新可能性,儘管我們可能像新德里貧民區中的孩子般不明白機遇當中的奧秘,但我們有否善用恩賜,鼓起勇氣突破固有框架,積極探索當中所帶來的契機,進一步推動福音與牧養工作呢?當我們知道弟兄姊妹有不少都積極參與這些新平台,我們可以如何導引他們,讓他們在新平台上的參與變得更有意義呢? 漁翁撒網@真証傳播的起動正是希望透過從信徒角度的分享交流,與弟兄姊妹共同探索新科技、新平台對福音和牧養工作的影響,期望「善用新平台.堅立信望愛」。新的一年即將來臨,希望來年有更多弟兄姊妹參與探索,彼此同工!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詩篇一一九篇2節 延伸閱讀 1. Hall-in-the-Wall 2. How ‵Hole in the Wall′ ICT experiment inspired ‵Slumdog Millionaire′ 3. CNN: Slumdog inspiration 4. 維基百科:一百萬零一夜 5. Time: Person of the Year 2010 互動平台 漁翁撒網@真証傳播(Facebook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netfish.hk 網誌: http://tangramhk.wordpress.com/2010/12/31/exploration 漁翁撒網@真証傳播的文字部分由 俞真(Calvin) 製作,以 共享創意署名-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 授權條款 釋出,歡迎讀者轉載及分享。 < 上一篇 下一篇 >
- 溯源
18c655cc-3bd8-4c54-bc7a-fd3cedaea025 俞真 溯源 文章 (引言:適值 教會改革運動495周年 ,今期〈溯源〉從馬丁路德的教會改革運動談起,討論基督徒在運用新媒體分享資訊時,要推本溯源的重要性。) 每年這個時候,筆者都會針對10月31日萬聖節(Halloween)這個課題撰文,與讀者共同思想基督徒如何在雜訊充斥的世代中慎思明辨,作鹽作光,讓親友知道 萬聖節的真相 。繼往年的《真相》及《明辨》,今年筆者在預備這個專題的時候,留意到一項資料:有一種說法認為,在1517年的10月31日,神學教授 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 〉按神學辯論的慣例公佈於維滕堡的大學教堂大門上,由此而啟動整個教會改革運動,對基督教不同宗派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筆者按:根據 大英百科全書 及 維基百科 上的資料,這個說法似乎欠缺實質證據的支持。) 慎思明辨 馬丁路德推動教會改革運動的背景,是當他讀到聖經中羅馬書的1章17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觸動他對當時教會中售賣贖罪劵並不附合聖經真理的思考。結果,由這個思考引發他寫出〈九十五條論綱〉,討論贖罪券的問題。在馬丁路德身處的時代,歐洲的印刷術剛剛興起,不但令他提出的意見能廣為流傳,亦令一般基督徒能更容易接觸到聖經,印證他的見解。 馬丁路德的慎思明辨,配合印刷術提供的便利,推動了教會改革運動。作為身處新媒體年代的基督徒,我們有否慎思明辨,在雜訊充斥的世代中,善用新媒體賦予我們的便利,作一個負責任的資訊傳播者呢?在我們享受資訊來得容易、轉發方便的同時,我們有否檢視清楚我們所發放的資訊呢? 現在我們很容易就擁有自己的發言空間,發表所思所想、所見所聞。當我們分享,其他人看到的不只是被分享的資料,當中更有我們的判斷、留言、感受等,等於蓋上我們的認證印章。如果資料有誤,看到的人未必會花時間去探求背後的源頭,但其影響和傳播卻已經以幾何級數上升。在社交媒體上,大家可能都會不自覺地假設發佈或轉發資訊的親友已經對所發佈的資訊作了某種程度的核實與確認,當更多人傳播這些資訊,這些資訊就似乎變得更有說服力,也越來越少人會質疑其源頭。由於新媒體的資訊傳播快速,這種不自覺的傾向可能會引發嚴重的後果。 《戰國策·秦策二》中記載的「曾參殺人」故事,說有一個與曾參同名的人犯了殺人罪,有人告訴曾參母親說她的兒子殺了人,曾母最初不信,但到有第三個人跟她說的時候,她就相信了並馬上翻牆逃走。這種以訛傳訛的情況,其實 每天都在新媒體上發生 。 一則錯誤或誤導的資訊,即使在事後獲得澄清,但損害已經造成,發佈或轉發資訊者不一定會把澄清發放,即使發放了,看到原來訊息的人是否會同樣看到澄清資訊,也是一個很大的未知數。有不少人在發現自己發放的資訊有誤時,更會因為面子問題,而保持沉默 影片: 萬聖節的真相:你玩鬼?鬼玩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4nu6C72lQc 活出信仰 受廣告媒體和商人的渲染,有不少人現在只知10月31日是吃喝玩樂的萬聖節,完全不了解其實際的起源和意義。作為基督徒,我們除了要善用新媒體,讓親友對萬聖節的真相有更多了解,更重要的是提醒自己每時每刻都要做一個負責任的資訊傳播者,成為別人的祝福。 推本溯源是很重要的,當然我們時間精力有限,不可能對每一個課題都深入研究,但一個簡單的Google搜尋、註明材料的出處等等方法,絕對是你我他都能輕易負擔的!如果我們發現我們所傳有誤,更要即時發佈更正,以正視聽。 當我們常常談論如何透過新媒體讓福音廣傳,我們有否檢視自己的生命、我們所思、所講、所做、所傳,是否與我們所傳的福音相配合?如果我們在日常分享資訊時都不做好應盡的責任,作一個負責的分享者,我們如何能建立可信度,讓親友相信我們在傳福音時就會有所不同,會認真而負責任地傳正確可信的福音呢? 有朋友說,生命本身就是一篇道,在新媒體上,我們在分享資訊的同時,都在用生命講道,見證信仰。作為基督徒,我們實在沒有怠惰的空間!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0:23) 延伸閱讀: 1. 教會改革運動495周年 2. 萬聖節的真相 3. 萬聖節的真相:你玩鬼?鬼玩你! 4. 基督教佈道中心華恩堂:萬聖節究竟是何方神聖? 5. 維基百科:宗教改革 6. 維基百科:馬丁路德 7. 維基百科:九十五條論綱 8. 大英百科全書:Martin Luther 9. 維基百科:曾參 10. Facebook Charging In 2011: Chain Letter Spreads False Rumor 11. 胡志偉牧師:張在亨與《基督日報》疑團再起 互動平台 Facebook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netfish.hk 漁翁撒網.基督教新媒體運動: http://netfish.cc 漁翁撒網@真証傳播的文字部分由 俞真(Calvin) 製作,以 共享創意署名-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 授權條款 釋出,歡迎讀者轉載及分享。 < 上一篇 下一篇 >
- 見証人生
9d1302ef-3260-4334-8d10-c1cc0b92a8a9 徐武豪博士 見証人生 文章 約翰福音一章13-37節 上文開頭提及「事實是要見証的,見証是要有事實的」,在結尾處又指出不要做一個「常人」基督徒,要做一個「像主」的基督徒。基督徒這兩個字不單是一個稱號,也有重大的含意。作為基督徒不要如常人一般,卻要努力像主,要名符其實,不要虛有其名。 試想想若有一種護髮乳或洗髮精的名字是「美髮寶」,在它的廣告中會出現一個怎樣的模特兒或代言人呢?會是一個禿頭或是擁有「不美」頭髮的人嗎? 一般這一類廣告的模特兒都會找女士,不單是女士,還是長髮披肩的女士。廣告中一定會有一個指定的動作,便是「搖頭擺腦」,正確應是「搖頭擺髮」。廣告中的模特兒頭一搖,長髮便會隨著搖頭的動作在空中繞圈而飄,這便是名符其實的「美髪」。若找一個禿頭的作樣版,不單是虛有其名,更是貨不對版。而今天的基督徒有的是貨真價實,但也有不少是貨不對版。 基督徒之所以是基督徒是因為認識了主,基督徒既是基督徒便要見証所認識的主。認識主是成為神兒女的方法,見証主是作為神兒女的責任。在約翰福音1:13-37中可以分為四段:15-18節;19-28節;29-34節;35-37節。其中15-18節與19-28節提及約翰的見証,15與19節一開始都用了「約翰為他作的見証」,「他」便是指著耶穌而言。29-34節與35-37節則是約翰的宣告,29與36節都提及「神的羔羊」,頭兩段提及見証的內容,後兩段提出見証的使命。 約翰的見証﹣1:15-18﹣見証的內容 \1:19-28/ 約翰的宣告﹣1:29-34﹣見証的使命 \1:35-37/ 在這一段經文中有三個特別且有關連的字,1:18的「表明」、1:31的「顯明」與1:34的 「証明」。每一個字也有它一定的內容,「表明」(made known)是子把父表明出來,「顯明」(revealed)是父把子顯明出來,「証明」(testify)是人為子做的証明。「表明」與「顯明」都是歷史,但「証明」一直延續至今。子若沒有來,便沒有人可以看見父;父若沒有顯明子,便沒有人可以証明子;子既表明了父,父既顯明了子,人便要証明子。 1:15-18 恩典與真理 施洗約翰見証耶穌是父的獨生子,在1:14中是第一次提及 「父獨生子」,1:18是第二次,然後在著名的3:16中又再一次提及。「獨」指出了耶穌獨特的身分,也指出了祂獨特的使命。「獨」有「唯一」、「只有」的含意在內,耶穌是「唯一」可以把神表明的人,正如希伯來書1:3所說:「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也「只有」祂才可以完成神救贖的使命。世人都犯了罪,人不能救人,必要一位原不是人的神成為人才可以救贖人,這是必需,也是必然的事。 1:14中提及 「道成肉身」的耶穌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作為1:1-14這一段的結束,在1:17中又清楚指出「恩典與真理」是由耶穌基督而來。耶穌要表明神,恩典和真理在祂裡面,也是由祂而來,祂要表明的便是恩典與真理。1:17中有一個對比,摩西傳的與耶穌傳的,一個是律法、一個是恩典和真理。律法是人要守的,恩典和真理是神所賜的;遵行律法的是要得自己該得的,接受恩典和真理的是要得自己不能得的。 1:17 「恩典和真理」這匹配很有意思,先恩典後真理,有恩典有真理。真理是告訴人所該行的,恩典是幫助人行該行的。人不單要知道何謂善,更要知善而行;人不難知道何謂正,但要正其身則不易。耶穌來了不單要把真理告訴人,讓人明白神的心意;更要賜下恩典,讓人可以有生命,有活出神心意的生命力。 「像主」的基督徒便要「像主」一般表明神,在生活中活出神的心意,在生命中彰顯神的恩典。曾有牧師指出耶穌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耶穌已經復活升天,不在地上,但教會仍在地上,教會便是「道成肉身」之延續,教會繼承耶穌在世之使命,要在地上,在世人中表明神。 基督徒要像主,口說無憑,定要在生活中、生命中表明神。一個人若在推銷健康產品、瘦身秘方,大吹大擂,最後有人問他有否用這秘方,使用後效果如何,若他說用了一段時間,體重絲毫未減,這次推銷的結果可想而知,必敗無疑。見証主是作為神兒女的責任,表明神是每一位基督徒的本分。要別人看見神、要別人認識神,基督徒便要做「像主」、 「像神」的基督徒,能活出神的心意、彰顯神的能力,讓未信的人看見信徒生命中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1:19-28 非我與惟主 施洗約翰的見証中提了三次「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否定不對的聲稱,他不是基督,也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猶太人也問了他三次「你是誰」,23節中他說明了他的身分,他是主的開路者、是基督的先鋒。施洗約翰作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便是忠於他的身分,守著他的本位,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他說他是那在曠野的宣告者,他是嗎?馬太福音1章、馬可福音1章、路加福音3章都提及約翰到了曠野,在那裡傳道、在那裡施洗。表面看沒有甚麼特別,仔細看便會佩服約翰的順服。以賽亞書的預言是要他去曠野,他便去了曠野。曠野不是人住的地方,也不是人多的地方。人要宣揚一件重大的事,人要建立一番事業,地利不能缺,正如耶穌的兄弟說:「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約翰福音7:4)。但神說曠野,他便去曠野,生活不容易,果效也難料,但既然神要他去,他便去了。 見証的內容不單要說出見証的事實,也不要加添不是事實的見証。約翰清楚說明他不是基督,基督徒也要清楚知道自己不是基督,是基督徒;不是神,而是神的兒女。既是基督徒,便要跟著基督;既是神的兒女,便要聽從神,在生活中要守住該守的,以致能見証神。 「基督」是王者之意,基督既是王,便有王權,便能管治。作為神的子民要接受神的管治,「非我惟主」,作神要我們作的事,拒絕神要我們拒絕的事。 人要見証神口說無憑,要靠身體力行,讓未信的人看見我們所信的基督、我們的王、我們的主。基督徒不是基督,是跟隨基督、效法基督的人。基督徒要「像神」,便要明白誰是主人,以致在生命中可以見証基督。 1:29-34 顯明與証明 15-18節中施洗約翰見証耶穌是神的獨生子,19-28節中見証自己不是基督,而29-34節中他宣告耶穌是神的羔羊。31與33兩節中有一句難明的話,施洗約翰兩次說:「我先前不認識祂」,他真的不認識耶穌嗎? 他真的在約但河的施洗後才認識祂嗎?在馬太福音3:13-14記載耶穌要求施洗時,約翰清楚表明他應受耶穌的洗,約翰對耶穌是有一定的認識的。 31節中說出了施洗的目的,便是「為要」叫祂顯明出來。施洗約翰可以稱耶穌為主、為基督,但單憑一面之詞,難以服眾。耶穌受洗時,天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祂身上,且有天上來的聲音。約翰看見了、聽見了,他便可以「証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先前的認識是主觀的、個人的;而如今的認識是客觀的、是公開的。 沒有顯明,難以証明。人要有主觀的信心,但也要有客觀的信仰。基督徒要見証神,不單自己聲稱有神,也要幫助未信者認識神。神的普遍啟示與特別啟示只有一個目的,便是要人認識神。神已顯明祂自己,透過大自然與人的良心,藉著以色列國,耶穌基督與聖經已向人顯明祂自己,但世界的神弄瞎了人的心眼(哥林多後書4:4)。耶穌來的時候,正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馬太福音4:15-16)。黑暗與死蔭地的人要有光才可以走出黑暗與死蔭之地,基督徒有這見証的使命,便是要把神所顯明的証明給世人看。 基督徒要表明神的恩典與真理,又要証明神向人所顯明的事。基督徒在信主後要不斷追求,更多明白神所顯明的事,以致可以有更多可以証明的事。基督徒也要不斷操練証明神所顯明的事,認識更多,操練更多,見証便愈強。羅馬書10:14提醒基督徒 「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人要傳便要有內容,人要傳得好,便要有操練。每一位基督徒都有見証的使命,勝任與否則各有不同。基督徒要不斷認識所証明的事,也要不斷証明所認識的事,這是基督徒一生的使命。 1:35-37 除罪與跟從 29-34節中提及神的羔羊,清楚指出除罪的目的;35-37節中提及神的羔羊,又提及了跟從的結果。當施洗約翰對他的門徒宣告耶穌是神的羔羊後,他的門徒便跟從了耶穌。 「生兒容易養兒難」,生孩子不簡單,教養孩子更困難。基督徒要「像主」便要「跟主」。曾有不只一位基督徒與我分享帶人信主的喜樂,往往當我問他們這些人信主之後的景況時,他們卻有點漠不關心、事不關己的表現。帶人信主固然重要,帶人跟主也同樣重要。有人信主固然開心,人不跟主不能不憂心。神的羔羊要除去人的罪,神的羔羊也是要人跟從的。「信主」的要「像主」,「像主」的必須「跟主」,愈跟從便愈像,愈像便要愈跟從。信主是一次,跟主與像主則是一生之久。 今天教會的問題,甚至家庭的問題、社會的問題,全是生命的問題,生命若強、生活便好。基督徒傳福音固然是好,但不要只止於此,生而養之是必需的。新約27卷書,4卷福音書與使徒行傳是歷史性的,啟示錄是啟示文學,另外21卷書全是書信。27卷書中的內容不單有教義,也有教導,不單涉及歷史,也涉及生活,教導信徒明白真理,以致可以成為「像神」的基督徒。 基督徒不能單有生命而無生活,生活要正,生命要強,只有跟主才可以像主。提摩太後書3:16提出了聖經的目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神的話不單是要聽,更是要行的。跟從神是一個行動,一個一生的行動,除罪是一次,跟從是一生,除罪是起點,跟從是跑道,一條引向永恆的跑道。基督徒要見証神,見証主便要有生命、有生活。認識、服從、見証是信仰的金三角,認識以後要跟從,跟從之後能見証,這是基督徒的一生,也是基督徒的使命。 基督道成肉身,基督徒要有見証的人生,要表明神的恩典和真理,要非我惟主,証明神所顯明的事,除罪之後要服從,如此便可以活得像主,能表明神、証明神。基督徒有很多種,有的好、有的不好;見証也有很多種,有的好,也有不好的,不要作「壞見証」,更不要作「假見証」,要有「好見証」,且是 「又真又活的見証」。 作者保留版權 < 上一篇 下一篇 >
- 美醜相呼
8ad8f8dd-7541-433e-a357-f5d7403e8a22 何崇謙博士 美醜相呼 文章 美醜相呼 「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十三5-12) 醒目的羅得,當然不選擇曾有過大饑荒、水源不足的迦南地(十二10).他一眼就看中了廣闊的平原,更被所多瑪城之繁華多姿的生活所吸引,便脫離了單調平淡、到處為家的半游牧生活方式,安頓於罪惡之城. 所多瑪是聖經中排行第一的超級大城市,其名字在舊約出現超過五十次,它得到的形容是「罪大惡極」。罪大惡極的城市為何仍有很多人喜愛呢? 為何這個如耶和華園子的城市,會淪為罪惡滔天的大都會?我想,人內心罪性和邪惡的慾念,最易將神所創造的美扭曲,變成迎合他們的愛好,甚至喜歡鶻突的形象和怪異的感覺;即是以所謂生動多姿的「處理手法」,使醜的形象顯得好「美」,將醜轉成美,透過偽審美,美化內在的醜陋和變態的慾求,不喜歡神所創造園子純淨之美,那滿有神聖、超然、宏亮、正直、充實之美。 這使我想起清人劉熙載在《藝概》中的一句話:「醜到極處,便是美到極處。」這話不能用來形容所多瑪的醜。 這裡所講的醜,是指「不是一般的美」的意思,或指「容易迎合時人眼的風潮美」的相反,是一種詩意的濃縮語的表達。「美到極處」的「美」,不是說「醜即美」,而是指「不合時人美感」達到一個超然域外的感覺時,美就顯露;或因通過對比的方法,以醜補美,凸顯美與醜的矛盾和尖銳,而產生藝術效果。不過,所多瑪的惡之成美的吸引力,也許是經過美化的偽裝技倆而達成,我們要能分辨! 對於亞伯蘭來說,平原城邑的繁榮,不及上主賜下後裔的興奮.亞伯蘭懷著對上主的信心,勇敢的凝望著上主應許的將來,住在迦南地猶如活在伊甸園.他堅毅的在上主不變的信實之統率下,面對一個個生命的挑戰──倒楣到極處,便是幸福的極處.惡劣與醜是一種背景,用來增強人生美的光輝。 < 上一篇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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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証傳播 | 靈之水滴 1213 12月13日|生前告別禮(伍桂麟博士)|靈之水滴 2025 < Back 經文: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摩太後書 4:7-8上) 我們平日推廣生死教育時,會提倡一個叫預設照顧計劃和平安五寶。預設照顧計劃會多講一些長期照顧到晚期照顧的需要,平安五寶則會有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醫療指示、身後事規劃和生命故事。 至於生命故事,我們會幫一些人拍照或影片記錄他們人生的片段,或寫生命紀念冊或自述人生,但同時有些人會辦生前告別禮,可能有人會問為何要在生辦喪禮。其實生前告別禮,我們藉借用一個喪禮的類似場景,讓主角在人生中重要及愛的人、親人、甚至戰友,去講述他整個生命歷程,透過大家分享經歷與愛,豐富了主角的人生。 當不同的角色在告別禮中互相分享,每個人好像去砌這個人的拼圖,這個景象才更完整。我們的生命與神也有很多經歷,神都幫我們砌了很多拼圖,但同時間我們要愛神和身邊的人,當互相表達彼此的愛,因而也一起砌拼圖,令我們的人生更圓滿。 所以生前告別禮不是以一個死亡的儀式去分享最後的懷念和告別,而是讓彼此關係更緊靠和讓主角的人生更多姿多彩。 自由索取靈之水滴小冊子 Previous 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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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証傳播 | 靈之水滴 0111 1月11日|教會=療癒驛站 (江偉安先生 ) < Back 經文: 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 46:1) 我的教會有一個癌症關懷小組,當中參與者多為癌病的過來人。小組亦會與附近的醫院有聯團的互動項目。去年中有一個周年聚會,當中參與者有好些感恩的分享。但回想到他們在一年或半年前,確診癌症時的感受是︰恐懼、不安、徬徨、不忿,會問點解會是我?誰又會想到今天他們是滿有感恩的分享。 確診時當然是去就醫,讓醫生作病患的治療,但心靈上又何來力量面對?癌關聯會期望同教會一起建立癌症關懷的團契。這些癌關小組,可在病友病患開始時,能互相關懷及鼓勵,更陪伴他們去經歷靠神能在苦難的路徑上有力走過,繼而有信心地去打這場仗;由不安悲憤的心靈,轉化為感恩。 他們的經歷及分享,也鼓勵了我們癌關聯會,繼續去到教會建立癌病關懷小組這個禾場,讓更多人蒙神的祝福,在苦難中見證神的大能,由困難走向平安,並彰顯神的榮耀。 自由索取靈之水滴小冊子 Previous Next
- 疏忽之罪
a908f8fe-1546-430b-bbee-7928bd46cff1 胡志偉牧師 疏忽之罪 文章 教會傳統對罪的理解有兩方面:一是「蓄犯之罪」(sin of commission),另一則是「疏忽之罪」(sin of omission);前者明知有義或對的標準,仍然明知故犯;後者則是對上帝要求的義,因理解不足、或為了安逸而不肯履行,這便是「明知善而不行善」的罪。福音信仰教會最常犯的罪,多是「偏好之罪」(把個人或群體所偏好的,要求其餘人士全部參與;甚至否定了其它部分應有的空間),或是「疏忽之罪」,「蓄犯之罪」應是較少。 不少教牧與信徒的「偏好之罪」,反映於對信仰「私有化」或「個別化」的過度偏好,於是對罪、對公義、對使命的理解與實踐,始終停留於「以我中心」或「由己出發」的行動。全球福音信仰教會對罪的理解,已不停留於「個人的罪」,越來越多學者接受「結構性罪惡」(structuralsin)的實況,這與所謂「左」「右」無關。 當筆者指出不少教牧與信徒「偏好」個人的罪,並非否定罪有其個人層面(如我犯了罪,全因社會之錯),而是指出罪感染了整個受造界、文化與制度等。倘若有讀者偏執地看罪永遠是個人與神之間的「私事」,不理會所謂「結構性罪惡」,對個人以外「公共事務」不關注也不行動,也許他/她犯的可能是「疏忽之罪」(或遺漏之罪)。只有神察看人的內心,由神自作定斷吧! 同樣,我們對公義的理解也是如此。斯托得牧師曾舉例子說明,在耶路撒冷通往耶利哥路上,基督徒遇見有傷者或有需要人士,表達個人關愛與慈惠是合宜的;假如路上常有打劫或車禍,基督徒的社會行動就不能停留於「救急扶危」,他要關注道路的設計、照明設施、治安等結構性改善。筆者過往曾撰文指出,那些幻想個人得救至終帶來社會轉化的論述,於理論與實踐均站不住腳。 福音信仰教會偏好個人的罪與義,忽略了耶穌福音是針對整個受造界,人在當中有其重要位置(正如以色列民族一樣,並非否定萬民的救恩),但這不是否定了動物或其它受造物在救恩裡的位置。我們「疏忽之罪」,就是只見樹而不見林,甚至把聖經論述的使命窄狹地理解為只是領人信耶穌而已! 除非我們回到基要主義,否則我們的使命,正如韋特(Chris Wright)所定義:「基本而言,我們的使命(假設有聖經告之並証實)指向我們作為神的子民,在神的邀請與命令下,我們的委身參與在神本身的使命,就是在屬於神之世界的歷史中,為要成就屬神創造的救贖。」(The Mission of God,22-23頁) 韋特進一步說明神全面的救恩包括政治性、經濟性、社會性與屬靈性(268-271頁)。沒有佈道的社會行動,與欠缺社會行動的佈道,均是實踐「部分真理」(partial truths);用筆者這裡的論述,就是犯了「疏忽之罪」。 現今本港教會主流的論述傾斜一側,社會公義嚴重不足,教內人士與教外人士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倘若我們繼續無動於中,筆者得承認我們不單有「偏好之罪」,更有「疏忽之罪」。 於這聖週內,求主赦免我們福音信仰群體的「疏忽之罪」!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 < 上一篇 下一篇 >
- 2025年2月號
efb05248-d3c4-4b70-951e-013aec94cd77 < Back 2025年2月號 Previous Next
- 小心儲存藥物,防止兒童中毒
d4a1c1f4-4c0a-4af1-8d2b-b58ca98b9f21 韓錦倫醫生 小心儲存藥物,防止兒童中毒 文章 世上兒童中毒的個案為數不少,嚴重者可導致死亡,幸好在香港此類個案不算多,但家長仍須留意於家居如何防止兒童中毒。 我曾在醫學雜誌上發表報導,據統計,威爾斯親王醫院在6年內發生了150多宗兒童中毒的個案,其主要成因有二: 第一類兒童主要是幼齡小童,他們多因好奇而誤服藥物、或誤喝有毒液體,如洗潔精等; 第二類兒童主要是14-15歲的女孩,她們多因企圖自殺而服食過量藥物,如必理痛等容易購買的藥物。通常她們並非真的想了結生命,只是藉此發洩或引起別人注意。 雖然中毒兒童的受創情況並不嚴重,未曾有死亡案例,但我們仍須跟進家居安全。家長應小心處理藥物,把老人或心臟科藥物放在小童難以觸及的地方,最好上鎖;此外不要儲藏大量藥物,亦應丟棄過期藥物,以免小童誤服。 在我服務的「威爾斯親王醫院」,一年約有一至兩宗因家居中毒而入住深切治療部的個案,中毒兒童會出現神智不清、呼吸困難的徵狀,中毒原因之一是誤服禁藥或美沙胴。例如家長把美沙胴注入可樂樽放在雪櫃內,卻沒有明確標示,以致兒童誤服。通常藏有這類藥物的家長不願道出那是甚麼藥物,使診斷更加困難。另有一些個案,是因胡亂採摘植物泡服而引致中毒,曾經有一位婆婆把在公園採摘回來的植物泡水沖奶給患上咳嗽的嬰孩服用,令嬰孩突然神智昏迷、嘔吐和抽筋。也試過有媽媽給嬰孩服用退燒藥,因弄錯服用量,把1.5ml看成15ml,本來這類藥物非常安全,但劑量多出9倍,終導致嬰孩肝功能受害。幸好當時救治及時,得以將肝功能穩定下來,但仍隨時需要換肝。 願以上述個案,警戒家長必須小心儲存和使用藥物! 按香港法例,未滿12歲的兒童不可獨留在家。聖經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章8節)」我們的子女是上帝所賜的產業,應當好好照顧。 < 上一篇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