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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得人的漁夫(陳淑娟牧師)|靈之水滴 2025
經文: 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 2:14)
每位信徒都知道主交給我們兩個重要的使命:傳福音和愛人如己。然而,在繁忙的生活中,我們或許會問:我不是牧者,真的有機會實踐福音使命嗎?
與大家分享一次深深觸動我的經歷,那天我到一家小店買衣服,試穿時,店主突然問我週日經常會去哪裡、會做些甚麼?後來知道她想與我分享信仰,她真誠地分享了她的生命見證,她甚至將她的生命見證展示在店內,讓每位進店的客人也能看見神在她身上的作為。自此,每當我光顧這家小店時,總會看見她向顧客分享福音。她曾邀請不少人參與佈道會,引領他們認識福音並接受洗禮。雖然她只是一位經營生意的平信徒,並不是全職事奉者,卻盡心盡力在生活中活出「得人的漁夫」這個身份。
這讓我體會到,神使用每個信徒在不同崗位上作祂的見證人,只要我們願意,我們隨時隨地皆可為主作見證。願我們甘心樂意被神使用,在生活中發光發熱,讓主的愛流露在職場、家庭、社區裡,成為「得人的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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