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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愛裡沒有懼怕 (陳劍雲牧師)
經文: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翰一書4:18)
作者在約翰一書四章宣告:神的愛與一切相信耶穌的人同在,已達到完全的果效,使我們在面對終末審判時無需懼怕。因為耶穌基督已承擔罪的刑罰。我們可以安心,因為我們的生命不會與神隔絕。相信耶穌就是認識神的愛。我們要住在神的愛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在世上,我們常常以其他事物替代神作為倚靠,導致我們活在懷疑與恐懼裡面。而唯有神會無條件接納我們,肯定我們生命的價值,又引導我們活在祂的呼召中。
約翰一書四章11-12節中提到,屬神的人要彼此相愛。如果我們彼此相愛,神的愛就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耶穌基督將神的愛顯明於世,我們應透過彼此相愛去見證神的愛。
一個很重要的方向——神的愛使人無需懼怕刑罰,讓我們知道自己被完全接納和肯定。我們應當活出一種無需懼怕的愛。如同父母對待自己的嬰兒,不會讓他受到傷害。我們要留心不要讓你說的話、所做的事,讓人感到被否定或沒有價值而恐懼。神既賜給我們一份坦然無懼的愛。讓我們都跟別人一同分享這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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