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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罪魁( 何海山牧師 )
經文: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 3:9)
今日與大家讀一節的經文,是提摩太前書1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我特別留意罪魁這兩個字,什麼叫罪魁呢?在成語中有一句是罪魁禍首,意思是作姦犯科的頭。在未信耶穌之前,我曾經是罪人之中的罪人,如大家對那些兇狠奸惡的人,會聯想起黑社會電影演員大傻(成奎安)。
我在14歲加入了黑社會,16歲在社團裏有了影響力,因為別人不敢做的我敢做,別人敢做的我更加敢做,以致被看重了。我當時在學校裏找學生入黑社會來鞏固我的勢力,所謂人強馬壯,後來有了名聲,警察自然找上門,結果我無路可走。我問自己何時才能脫離這些罪惡的生活呢?結果在1989年,我認識並相信主耶穌基督,這對我來説是一個十分重大的決定,因為黑社會是拜關公,講義氣。然而,當時我覺得相信耶穌對我最重要及有幫助,當牧師帶領我禱告時,我說我願意打開我的心,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求主耶穌帶領我前面的道路,賜我有平安、有喜樂及盼望的日子,奉耶穌基督的名字禱告及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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