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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無條件的愛(盧龍光牧師)|靈之水滴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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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無條件的愛
經文: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

我們不怕做繁重的事情,相反要與人合作、相處及一起生活就遇上相當的困難。當工作中被人欺負或傷害時,自己無力反抗,便會生氣,繼而轉嫁怒氣責罵下屬。兩夫婦鬧翻時,互相指責要對方先認錯才肯原諒,結果大家互不原諒。人有時互相將錯處記錄,彼此所受的傷害並沒有解決,遇到某個觸發點,就會發生互不原諒的局面。認錯本是普遍社會的規範,社會、國家、政治都有對或錯的時候,若彼此仇恨攻擊,互不原諒,對立及爭吵的情況便不斷重覆。有牧者教導人要認罪,若不悔改,上帝便不饒恕,這是不對的。如果真是這樣,便沒有人可被赦免。人或會在不知情時犯罪,甚或不承認犯罪。但上帝的愛和原諒是無條件的,不會等你認罪才赦免,若這樣耶穌就不會上十字架了。


 究竟聖經有何看法呢?耶穌釘十架面對陷害他的人說:「父啊!赦免他們…」他們也沒有認錯和悔改,耶穌卻原諒他們。我們今日作基督徒的起點,是上帝原諒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認錯才得赦免,認錯是我們的責任,卻不是赦免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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