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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 |籃球發明故事(一)(梁勉行女士)|靈之水滴
經文: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 12:2)
大家了解籃球嗎?籃球是1891年在美國由加拿大人納史密夫(James Naismith)發明的,當年他創造籃球這項運動時,做了很多抗衡文化的舉動。
當年在美國最流行的運動是美式足球,這項運動是要把球帶到對方的底線而得分,過程中伴隨著激烈的身體碰撞。納史密夫博士認為這項運動與他的信仰相違背,於是他從兒時的遊戲「Duck-on-the-Rock」得到啟發,創造了一項既適合室內又適合室外、四季都合宜進行的運動,且具備耶穌基督精神,例如認罪及愛鄰舍等元素。他將一個裝桃子的籃掛在牆上,使用足球作比賽工具,通過向籃子投擲而得分。這項運動需要所有參與者互相合作以達成共同目標,他希望神學院尤其是男同學能享受這項運動,從中學習團結合一,並增強彼此間解決困難的能力。
此後籃球成為世上廣受歡迎的運動之一,並且也有女性參與其中。納史密夫博士希望透過籃球這項運動,讓神的榮耀和光照在世上。弟兄姊妹,願你們都能為主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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