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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德論
三、道德論(Moral Proof)
十八世紀的康德(Immanuel Kant)發覺任何人都擁有追求良善的意念,這事實指出良知的存在,人類的良心最終証明有位道德良知的創始者。人之貴於禽獸是因為有良心。美國有許多罪大惡極的殺人犯臨死之前的懺悔,佐証了中國的一句俗話所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有些學者曾批判所謂「良心」,其實,良心是出自人原始的本能。但英國的格林(Ronald Green)在他所寫的《宗教緣由》(Oxford:Religious Reason )中指出:「其實,這本能是出自人類複雜巧辯的思考過程,使人類異於禽獸。」
《真金不怕洪爐火》加拿大恩福協會出版;梁斐生博士授權刊登,加拿大恩福協會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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