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
靈感
梁啟超先生於1901年寫了一篇名為〈煙士披理純〉(inspiration,即靈感)的散文。首段說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即使不想表達,最後也必披露出來。人的舉動和臉上的微表情會將之和盤托出:「蓋其胸中之秘密,有欲自抑而不能抑,直透出此等之機關以表白於大庭廣眾者。述懷何必三寸之舌,寫情何必七寸之管,乃至眼之一閃,顏之一動,手之一觸,體之一運,無一而非導隱念、述幽懷之絕大文章也。」
那麼說來,秘密寓居於內心,本是一種恆定而低調的存在;而靈感則是衝破界限的一股「導隱念、述幽懷」之力量。情懷一時高漲決堤,就是靈感。梁又指出:「『煙士披裡純』者,發於思想感情最高潮之一剎那頃,而千古之英雄豪傑、孝子烈婦、忠臣義士,以至熱心之宗教家、美術家、探險家,所以能為驚天地泣鬼神之事業,皆起於此一剎那頃,為此『煙士披裡純』之所鼓動。」一切偉大的成就,無不來自一剎那無可抗拒的龐沛感念。人若捉住這由秘密的反撲而衍生的動力,豈不必定成就非凡?可惜「『煙士披裡純』之來也如風,人不能捕之;其生也如雲,人不能攫之。」
因此,如果寫作人靠靈感成事,寫文章是就好比望天打卦,只能偶一得之。不過,梁先生並沒有說靈感絕對無法捕捉,他有說一好辦法,或能得之,這就是誠意正心地追求:「捐棄百事,而專注於一目的,忠純專一,終身以事之也。」
說到這裡,梁先生的論述已經達到信仰的境界。我佩服他的洞見。其實,在基督徒的信念裡,只有上帝的靈才可以「煙士披」人類。且看上帝如何默示聖經的眾作者就知道了。
我們寫作,不能每每做到梁先生所說的「捐棄百事」,但也不須要上帝每一下都強烈地「煙士披」我們的靈魂,因為祂已經賜下人生經歷和信念,還有文字、常識和用信息侍奉他的機會。如此一來,基督徒可以走的路,就只有在上帝的引導之下建立龐大、有趣、深刻、具體細緻而且可以在裡頭進行耕種的個人資料庫,要創作時往內心取材。活得馬虎、只專注於自己的需要而對別人毫無興趣、或人云亦云地借用他人的庫存來轉發者,自然寫不出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