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責任

(引言:在新媒體時代,資訊快速流通,一經發放就會「一發不可收拾」,即使發現有錯誤亦很難完全修正。因此,基督徒要清楚自己作為資訊發放者的責任。今期〈責任〉,筆者嘗試與讀者們共同思考這個課題。) 有一位曾任記者的朋友告訴我,當年他們學新聞時,教授教他們新聞工作者的責任是把事實作客觀報導,用的是句號,而非感嘆號。 新媒體賦予我們前所未有的發言權和分享空間,在身處的社群中,有時候我們的發言影響力不亞於新聞工作者。然而,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受過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訓練,有時候很容易會容易忽略了自身作為資訊發放者的責任。 曾看過一套電影,當中有這麼一幕:在一個大學的課堂上,一位流浪漢面對著驕傲自大、自以為是的大學教授,告訴他美國開國總統華盛頓的偉大在於他知道自己會犯錯,所以在建立憲法制度時留下空間讓後人可以糾正他所犯的錯誤。 在新媒體上,作為一個資訊發佈者,即使有著讓我們更正所發放資訊錯誤的功能,但已發出的錯誤資訊卻很難被糾正。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新媒體上資訊傳播快速,資訊一經發放,就可能已接觸到很多不同的人,而這些人當中可能有部分會再把資訊轉發。於是到了原資訊發佈者想糾正錯誤時,這些資訊可能已傳了幾重,而之前經直接或間接途徑接收資訊的人未必會留意到有修正,資訊轉發者即使留意到修正,也不一定會把所轉發的資訊再作修正。簡而言之,錯誤資訊一經發放,極難透過修正功能完全消除影響。 正因如此,作為基督徒,要作鹽作光,我們必須小心核實求證所發放的資訊。尤其我們身處新聞娛樂化的社會,不少新聞媒體都立場偏頗,以跨大甚至作假方式嘩眾取寵,偶一不慎,我們就會成為錯誤資訊流傳的幫兇,跌入自毁公信力的陷阱。新聞資訊還好,因為我們起碼可以多比對幾家不同媒體的報導,嘗試找出一個較貼近事實的報導。 有很多其他非新聞類的資訊,要核實其來源及準確性就要加倍小心謹慎。要核實這些資訊,往往要多花力氣。然而,當我們想到可能引伸的嚴重後果,我們就會發覺這些努力是非常值得的。試想想,如果我們在分享資訊時不作一個負責任的分享者,到我們分享具備生命價值的福音及牧養訊息時,人家都會想我們是否一樣抱著平時分享的輕率態度分享這些訊息呢?教會及福音機構的長執就更要小心,因為他們比一般信徒更受信賴,錯誤分享的影響力更大。 另一個我們常會忽略的問題,就是尊重別人的發言權和意見。我們不時會看到在新媒體上大家因對某事抱持不同看法而令討論充滿火藥味。更甚者,有些人更會為了否定對方的言論而採取攻擊對方人格或背景的手法。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擁護你表達觀點的權利」。作為基督徒,我們更當做好榜樣,無論如何不同意對方的觀點,都要保持冷靜。我們固然可以堅持自己的觀點,但卻無須以攻擊對方來證明自己的立場正確。 基督徒要清楚自己作為資訊發放者的責任,做好見證。對真理固然要擇善固執,卻不可失卻對別人的尊重,才能善用新平台,堅立信望愛。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9:23)


延伸閱讀

1.抗擊謠言三大問(區家麟)

互動平台

Facebook專頁:http://facebook.com/netfish.hk 基督教新媒體運動:http://netfish.cc 相片來源:kazoka303030 / dollarphotoclub

漁翁撒網@真証傳播的文字部分由俞真(Calvin)製作,以共享創意署名-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 授權條款釋出,歡迎讀者轉載及分享。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