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教會的恐「龍」文化
還記得28年前籌備婚禮時,老牧師叮嚀我印製中式請柬不要有任何龍鳳圖案,擺喜酒時酒樓大禮堂要避開有龍鳳雕塑的擺設。那些年,剛從神學院畢業,自然聽從牧者的教誨。 及後,當我對聖經有更多了解,我才明白不少「先入為主」的成見影響了我們對聖經的理解。華人教會多了新的中譯本;但我們信徒的「聖經通識」仍低。當龍年將至,我們也可測試一下信徒對「龍」的認知有多少。 聖經不是一本科學課本,也不是一本有關恐龍的指南。中文「龍」來自Tanniyn,有28次;有時譯為「力威亞探」(來自修訂本譯法,Leviathan,和合本則譯作「鱷魚」,伯三8;賽廿七1);也有譯作「拉哈伯」(Rehab,伯九13;詩八十九10);更有譯作「大魚」(Sea Monster,伯七12;賽五十一9)。聖經作者的恐龍或生物知識有限,沒有作出嚴謹的區分;因為聖經本意不是討論恐龍曾否出現,或恐龍怎樣絕跡? 華人教會要面對基要主義與靈恩人士把「龍」妖魔化;美國有千禧年主義者理解「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這種過度字面理解聖經,基督徒自然要與龍對立,堅拒任何帶有「龍」的象徵物或符號。外國基要主義者更把「紅龍」(Red Dragon,啟十二3)視為紅色共產中國,於是啟示錄的「龍」自然是神揀選的美國子民誓要對付的。在政治與靈界的想像裡,華人教會就感染了恐「龍」症。教會要清除任何與「龍」扯上關連的象徵或符號。八九六四時,基督徒不敢唱「龍的傳人」;我們可以在教會慶典時舞獅,舞龍則不太合宜。漸漸地,恐「龍」文化就在華人教會中流行;再加上有靈恩領袖把「龍」符號定性為魔鬼,教會使用酒樓聚餐也要把龍鳳雕塑用布蓋住。 華人教會甚少反思「龍」符號不一定與信仰有任何抵觸,我們毋須過度解讀「龍」。聖經的「龍」,也可以是「大魚」(詩一四八7),這一切在內「都當讚美耶和華」(詩一四八12)。我們為何要接受西方世界對「龍」的迷信(聖喬治屠龍的神話),照單全收而恐「龍」?在我們文化,「龍」象徵尊貴與權力,也是吉祥的符號;成語裡「人中龍鳳」正是領袖之才;我們恭賀別人「龍馬精神」也是正面肯定的。當然,基督徒也不會因此而崇拜「龍」,我們只崇拜創造「龍」或其它生物的獨一真神。當我們能以理性看待文化符號,就能以平常心處理與「龍」有關的文化傳統,感恩地歡度節日。對於那些恐「龍」領袖與信徒,他/她們立志要與「龍」為敵,也不會輕易作出改變,筆者也無意要與他/她們對立。 進入龍年,港人要面對現實是「龍年出世」的特首參選人,很大可能會「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易經);筆者期盼他真能「少講多做」(因他經常言語出錯,前言不對後語)。筆者在此祝賀信徒靈性能夠「生龍活虎」;拍拖的能「龍鳳呈祥」;作教牧的堂會則能「龍興鳳舉」(堂會業務振興)!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