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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有何懼

約翰福音十八章~十九章16節


引言:

每逢中國人春節期間,小時候媽媽常提醒我不要說 “死” 這個字。不少建築商在建大廈時會故意跳過有4在內的樓層,不少人在選房子時也會刻意不用有4在內的門牌。人不喜歡說死字,但人不說死字不會便因此不死,死是人不能避免的事實。秦始皇統一天下,欲求長生不老之藥,至終仍是難免一死。《希伯來書》九章27節中指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人是必死無疑,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問題乃是人如何面對死亡,而不是人如何避免死亡。中國人有一句話:“死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死之輕重乃在於死的原因,也在於生的內容。人為何而死,人如何而活會決定一個人的死是好是壞、是悲是喜。在約翰福音十八、十九章中,耶穌將會被賣、被捕、被害,其中有三位重要的人物、有三處提及的地方,每一個人物在每一個地方表達了對死不同之回應。


(一)死而無懼——園中的耶穌(十八章1-11節)

十八章1節提及耶穌說完了話便帶門徒到了客西馬尼園,在十七章耶穌為門徒禱告,在十八章耶穌到了客西馬尼園,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六章耶穌是為自己禱告,而禱告的內容是為了面前的苦難。耶穌知道自己快要被賣、被捕、以致被釘,禱告最後以“願你的意旨成全”作為結束(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2節)。 耶穌的禱告並非信口開河,亦不是口是心非,祂真的是要以主旨為是,這從接著所發生的事可以清楚看見。當猶大帶著兵丁與差役到了客西馬尼園,是耶穌出來(4節)主動面對他們,當祂回答他們祂便是他們要找的耶穌時,所用的“我是”正是神自己的名字。當時的人聽後即時便退後倒地,隨後耶穌再問他們找誰,再次確定祂便是他們要找的人,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事。 當第一次回答後,要拿祂的人都倒地了,一般人應該便趁此逃之夭夭,但耶穌沒有,仍然站在原地不動,並且再一次告訴他們祂便是他們要拿的人,這是耶穌自己找死,或是祂死意已決。其後西門彼得護主心切、刀起手落,把其中一位大祭司的僕人的右耳削了下來,耶穌不單要彼得收刀入鞘,更醫好了那人的耳朵(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1節),原因很簡單,便是正如耶穌禱告中所說,祂要喝父所賜祂的苦杯,祂要完成神的旨意。 耶穌可以死而無懼,並非死不可怕,並非苦不難受,而是祂明白死之因,也明白死之果。在十二章23、24節中,耶穌曾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祂明白他的死是因人的罪,祂的死是為使人得生(羅馬書五章8,10節),耶穌為成大義而捨己,這也是祂到世上的目的。 不單因為死的原因,也因為復活的盼望,耶穌明白祂要為人死,但祂要為人復活。《羅馬書》四章25節中指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耶穌不單為我們死,以致還清罪債;耶穌更要為我們復活,以致可以在神面前稱義,成為神的兒女,可以與神同在。耶穌若不死便不能復活,祂的死是必須的,為神為人,祂死而無懼。 耶穌的死是祂到世上的目的,耶穌的死也是信徒在世上的使命,為要使人不用有第二次的死。信徒要承擔使命,必會面對困難,甚至逼迫。耶穌也已預告信徒會有苦難,人最大的苦難莫過於死,若連死也無懼,人生中再也沒有勝不過的事。究其原因,乃因主旨更重、人命關天,為成神旨、為贖人命,信徒便可捨己、忍受苦難、忠心傳道。 保羅便有如此的心志,在使徒行傳中,他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二十章24節)。他也真的是如此,他所受的苦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33節中可見一斑。 今天的信徒要有忍耐、能有忠心,必要以神為重、以人為本、看見永恆、持守盼望。信徒能如此,除了神話語的提醒、主自己的榜樣外,還有歷世歷代信徒的見證。雲彩般的見證與主自己的榜樣(希伯來書十二章1-3節)是很好的提醒與鼓勵。信徒間又要常常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希伯來書十章24節),當主再來前,困難會愈大,彼此勸勉便更為重要(希伯來書十章25節)。 耶穌面對死而無懼,信徒面對死何足懼,因為主已復活、主必再來。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7-18節)。死而無懼皆因神旨為重、人命攸關,但人仍會有懼怕,甚至因懼怕而退縮。


(二)怕死而退——園中的彼得(十八章12-27節)

彼得是一個角色,處處不甘後人、時時出口驚人。在十三章耶穌為門徒洗腳,彼得不許,當耶穌表示若不洗便無分,他便要耶穌連他的手和頭都要洗一洗(8-9節)。當耶穌表示門徒不能跟祂去祂要去的地方,彼得不明白為何不可,更表示願意為主而死。彼得不單不明白主所說的話,他也不明白自己所是的人。他誤會了主的話,他也錯看了自己。 耶穌被捕後先被帶到亞那那裏,後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彼得跟著耶穌,但卻被人認出來,他三次不認主,在馬太福音中甚至記載了彼得在最後的一次發咒起誓不認耶穌,可以說彼得已不顧一切地不認主。 約翰福音記載了大祭司與耶穌之間的一些對話,但馬太福音更記載了耶穌在大祭司處被人吐唾沫、被擊打掌摑,甚至被控說了僭妄的話,是該死的(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5-67節)。彼得知道以上的事並不足為奇,因為天還早的時候,眾人便要把耶穌帶到衙門彼拉多處,為要治死祂。在大祭司處所發生的事必已傳於群眾之中,彼得眼見大勢已去,以前三年多跟從主,心想可以成大事,如今一切都煙消雲散,不單心淡了、心碎了,如今甚至心寒了。 門徒在耶穌被擄時便已四散,彼得與約翰仍跟在後,看看事情的發生。門徒明顯是懼怕,在二十章19節便提及門徒因為怕猶太人而把門關上,他們怕被耶穌牽連,甚至會招殺身之禍。昔日與主一起的風光已一去不返,面前因主而有的危機卻是活現眼前,門徒只有躲藏起來,彼得只有矢口否認,為的是要明哲保身。 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但為何生為何死卻是關鍵所在。若損人而生,這是可恥;若為人而死,這是可敬。猶大因貪而出賣主,彼得因怕而不認主,這“貪”貪不得,這“怕”也怕不得。 究其原因皆因門徒不明白主的使命、神的心意,更進一步而言,門徒不明白生命之永恆,因今生而忘永恆。信仰中的信、望、愛非常重要,是信徒生活之根基、生命之依靠。 彼得在主復活後脫胎換骨,由懼怕變成膽壯、由軟弱成為剛強,皆因他看見了將來。在彼得前書一章3-7節中,他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這是一個宣告、一個勝利的宣告。他繼而在第四章三番四次提及受苦,但那是積極與正面的。受苦的因是為福音,受苦的果是神的榮耀(12-19節)。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是關鍵所在,信徒的盼望是活的不是死的,是應該影響生活的,而不是掛在嘴邊的。 信徒要常作反思,今天的生活有反映出盼望嗎?生活中的取捨與盼望又有何關係呢?生活要反映盼望、盼望應主宰生活,要不怕死而退便要能因望而活,能看見永恆的信徒,才可以活得精采、死而無憾。 死而無憾皆因神旨為重,人命攸關。死而無憾皆因盼望為引,永恆為重。不單信徒要自重,信徒更要顧及別人。

(三)見死不救——衙門中的彼拉多(十八章28節至十九章16節)

今天為官者並不容易,要得民心不易,要平民怨更難。猶太人群情洶湧,把耶穌帶到衙門,為的便是要治祂死罪。由十八章33節開始了審訊,一直到了十九章16節,彼拉多終於判了耶穌釘十字架的死刑。 彼拉多原先盼望可以息事寧人,他用了不同的方法希望可以釋放耶穌。他建議按照逾越節的傳統,釋放一個囚犯,他把強盜巴拉巴與耶穌放在眾人面前,要群眾二選其一。事實上,耶穌並未被判罪,談不上是囚犯。一個非囚犯與一個殺過人的強盜,彼拉多滿以為他們會選擇釋放耶穌,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此他便可以了事,誰知猶太人寧放殺人犯也要置耶穌於死地。 彼拉多再把耶穌鞭打一番,希望他們會有一點惻隱之心,讓他們出了一點氣,可以就此了事,但猶太人決心要置耶穌於死地,不到黃河心不死。 最後彼拉多為息民怒、為順民意,在他們面前洗手,把耶穌交給兵丁去釘十字架。洗手時,他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4節)。在約翰福音十八章與十九章中,彼拉多兩次宣告他查不出耶穌的罪,判無罪的有罪,這是不義,以水洗手不能洗去不義之舉。他明白他有權釋放耶穌(十九章10節),但懼於猶太人的指控,迫使他要就範。 猶太人指控耶穌犯了猶太人的律法,聲稱自己是神的兒子;他們又指控耶穌稱自己是王,犯了羅馬人的法律,二者皆是死罪。經文中指出當彼拉多聽見他們指控耶穌為神的兒子時,便越發害怕(十九章8節),他明白猶太人是要耶穌非死不可,這事已不可以不了了之,逾越節的特赦與肉體上的懲罰都救不了耶穌。當他們再以耶穌自稱為王,抵觸了羅馬的該撒,彼拉多便走進了一條單程路,不能不置耶穌於死地。 但是,耶穌已清楚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十八章36節),祂也不是要與該撒爭權奪位,在祂過去三年多的傳道中也沒有絲毫背叛羅馬統治之言行,這個稱王的罪名並不足以成立,耶穌也不致於死。 彼拉多為了免麻煩、息眾怒,取易捨難,以洗手平息自己的良心,推卸自己的責任,不願挺身而出,反而見死不救。 曾有一句話如此說:“有神同在便是大多數”,人要活得對便不要跟風,也不要不顧是非黑白而隨眾而行。《羅馬書》十二章17節說“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但十二章9節也指出要“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今天人為求一點好處、一點方便,人為求自保、為求利己,以致損人利己、見死不救。在社會中、在教會中,見義勇為、敢於直言的不多,見死不救、置身事外的卻不少。舊約的先知、新約的使徒都有一個特點便是勇於直言、敢於承擔。勇氣何來、膽量何來,皆因為了傳神的心意、救人出水火、勸人離罪惡。 彼拉多見死不救,信徒會為之不恥,但捫心自問,自己又有否該言而不言,該為而不為,為的只是免麻煩、怕損失。保羅提醒信徒“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一章10節)。有神同在便是大多數,信徒要站在主的一邊,為真理而戰、為真理而言、為真理而活,如此其他人才可以認識真理,從而回歸真神,這是救人免死,否則便是見死不救。


結論:

死有何懼?懼的是死而有愧,死不能免也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死前如何活,是合神或是逆神?是為神還是為己?這才是關鍵所在。 死而無懼,皆因神旨為重、人命攸關;死而無憾皆因盼望為引、永恆為重;死而無愧,皆因與神同在、以神為重。“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信徒要在死後無愧於神,便要在今生勇於為神。

作者保留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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