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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與續

一,斷與續的基本分別

斷,即總覺得要找出信仰與世俗(或別異宗教)有強烈對比之處,以為看清楚分別之處,堅執那些殊別差異,甚至單單高舉那些,就是最純正的神學、最敬虔的個人表現、最守護教會的取態;續,認為信仰與世俗(或別異宗教)有很多共通之處,毋須也無法完全分割,而信仰提供的動機和力量可以令人更充實地活出那些共通之處。當然,上面說得比較極端,是為光譜的兩端,在聖經和基督教傳統裡我們不難替斷與續找到一些相關的經文和思想支持,很多信徒的實際生活混合了兩者(不管是有條理地建構抑或只是前後不一地在不同立場上跳躍),站在光譜中間,略為偏向某端,但有些信徒的確會走得極端。我本人重視續,但有時我想,我只是因為看到太多人一股惱兒地裁進斷的一端,所以才顯得強調續。


二,倫理的斷與續

在道德問題上,我們可有以下斷與續的思考。有些教會教導很強調不信的世人會如此如此行(例如不孝敬父母),但我們信徒則(應該)與眾不同。有些人聲稱只能從聖經推論出道德,任何基督徒必然和可以接受的道德概念必須有經文支持,就像寫書時必須在每個論點後以括號加上一些經文參考似的。他們以為可以建構出一套叫做基督教倫理的東西,其內容獨特而且完整,與此相對的一切其他人世間可以找到的道德倫理思想都是殘缺或走錯方向的。然而,我以前曾多番撰文談到,聖經不是一本倫理學書籍,不足以讓信徒建構一套完全不用經外概念和思想的倫理,例如基督教未必有一套叫做基督教商業倫理的東西,分別為聖的概念是有限度的。(參《經濟商業生活與基督教倫理》第二章),甚至,當我們只容許自己用聖經有主張過的想法來建構倫理觀念,我們可能會變成倫理怪物,因人類的道德直覺和共識會承認和重視某些想法,但碰巧聖經或甚至迄今的基督教傳統卻未必有談過(參〈聖經與道德實踐〉)。如此看來,就算應該單純從聖經來建構基督教倫理,這工程最後只會是失敗的。


三,神哲裡的斷與續

在神學或宗教哲學上,辨識斷與續也能帶來啟迪。有些信徒認為,上帝太超越,信仰概念不合符人世間的概念,因此,世界裡任何思想和判斷方式都無資格斷定信仰是否合理,無權過問信仰原由,甚至,信仰越難理解和越荒謬,就越發是信仰顯露光芒之時刻。除了傳統的反智信徒會這樣想,今天某些前衛的、擁抱後現代思想的信徒也極好此道。如此,例如苦罪懸謎(為何上帝會容許苦難)不但沒有對信仰合理性構成威脅,甚至,越解不通就越顯出信仰奧妙和超越人間智慧,召喚著一種最高層次的敬虔和順服,為世人所無法理解。極端一點的想法是,當你想嘗試去解釋信仰裡難解的概念,即或你目的是為了在傳福音時幫助人們認識信仰,你也要被指控為不夠敬虔、以及思想被世俗污染、令教會墮落。然而,這種想法本身恐怕很難成立。當我們從一些聖經或神學概念裡推斷出在某個課題上我們只能接受真實的矛盾(即不是表面看來矛盾但最終會發現並非如此),於是認為我們必然高舉矛盾和荒謬,甚至以此為榮,我們其實是在運用人類共同的理性思維去作出推斷,只是去到某個難解的地步,我們才在那刻改口說要擁抱矛盾、信仰超越世俗學問云云。如果真的要徹底拒絕世俗學問,我們根本連推斷到那個難解的一步也辦不到!因這緣故,「X學與基督教有衝突」是一種概念混亂,我們頂多只可以說,某學科裡有某個流行理論,其聲稱與基督教有衝突。


四,結語

當我們對斷與續的想法有了基本掌握,可思考以下問題:是否信仰與人世間斷裂越多就越好,永無止境?追求斷裂或獨特性,應該有限度嗎?若要有限度,有甚麼標準可以幫助我們劃出那限度的範圍?當教會只懂高舉信仰獨特之處,是否最好最純正?當一位信徒或一間教會只懂追求獨特和斷裂,或只懂追求連續和共通點,會出現甚麼危險和盲點?教會傳福音時常常告訴未信者基督教很符合一般人的理性和道德(例如強調有很多證據証明上帝存在),但當人們信主後卻告訴他們信仰要超越和違反一般人的理性和道德,聲稱講求證據是多餘且不敬虔,這有問題嗎?問題出在佈道觀念抑或信徒教育抑或別的?堂會管理用上了管理學和財務學的理論及制度,是墮落抑或做個忠心管家?若有信徒在別異宗教或坊間一般書籍裡獲得人生啟迪,他墮落嗎?平衡不走極端,是很容易講的,但我們可如何建構那種理論?我們可以時而採用人世間思想來建構信仰理解,時而批評信仰理解過份受人世間思想影響嗎? 我們也可思考一下斷與續在神學論述裡的意義(無意暗示上面談的跟神學無關,只是這裡強調具體的神學理論和派系)。例如有些神學強調「創造、墮落、救贖、轉化」四個重點,這跟斷與續有何關係,可帶來甚麼啟迪?特雷西或林貝克筆下的自由神學是否過份強調續而忽略斷?尼布爾縷述的基督與文化五種關係,可否視作斷與續的一個光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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