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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人生

約翰福音二章1-12節


引言:

有人說人生就是一連串的決定,一連串的選擇,有些決定是對的,有些選擇是錯的;也有人說人生是一連串的問題,人活著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有些問題很容易便迎刃而解但也有不少問題百思不得其解。無論選擇是對或錯,無論問題能解或不能解,人在走到人生的盡頭時,都要放下,都要離開。在有限的人生之中,難免會出現種種的問題,這已經是自古以來不爭的事實。要解決,一方面要準確地認識問題,另一方面便是要正確地面對問題,診斷要準確,療方要正確,如此才可以藥到病除,問題才可以迎刃而解。


(一)神蹟的目的

約翰福音2章1-12節所記載的水變酒事蹟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在位置上與內容上都有它特別的地位和意義,過去不少人對這神蹟做出了形形式式的解讀,有以靈意的方法解的,有從神學的角度解的,有以此談及救恩之理,也有藉此作佈道之用。 這個神蹟的結果有兩點(11節):顯出耶穌的榮耀與祂的門徒就信祂了。首先,「顯出榮耀」簡單而言便是使人對祂有更多更深的認識。在約翰福音中記載了七個神蹟,在約瀚福音20章30-31節中清楚說明了記載這些神蹟的目的,那便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神蹟固然解決了人當時的困境,但神蹟更重要的是要人認識耶穌,以致可以解決人終極的問題。「神蹟」又可以譯為「記號」或「指標」(SIGN),意思是它們是指向一個目標,而神蹟便是指向基督,為了使人因祂而可以得生命。 其次在11節中提及門徒因為這神蹟便信了耶穌,事實上耶穌的門徒在這神蹟前已跟從了祂(1章37節),也信了祂(1章50節),這裡的信是代表著進一步的相信。「信心」(Faith)這個字在聖經中有三重的意思:信靠神的信心、行神蹟的信心、與信仰的內容。11節中的信可以指門徒在這神蹟之後更信靠祂,也因為祂顯出祂的榮耀而更認識祂。 神蹟的目的可以從神蹟的結果反影出來,那便是要人更信靠更認識神。「記號」與「指標」是為了把人指向一個目標,人不要以「指標」為「目標」,不要為神蹟而求神蹟,而是要因神蹟而認識信靠神蹟背後的神。


(二)神蹟的內容

解釋神蹟並不容易,重要的是要補捉到神蹟之中心。神蹟絕不是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又或為滿足一個需要而出現,雖然每一個神蹟都會解決一個當前的問題或滿足一個現實的需要。如上文所言,神蹟是為了讓人認識耶穌並信靠祂。 這個神蹟的內容很簡單,在婚宴上酒用盡了,馬利亞告訴耶穌當時的問題與需要,同時又要用人聽從耶穌的吩咐而行。耶穌要用人把六口石缸倒滿了水,當用人把水拿出去給客人時,水已變成了好酒,主人家的問題得到了解決,需要得到了滿足。 這神蹟中最觸目的ㄧ句話便是「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乍看之下,耶穌好像很不敬。事實上,馬利亞也沒有要求耶穌把水變成酒,她只是簡單地告訴耶穌:「他們沒有酒了」。在婚宴中,酒若沒有了,照常理是應該告訴主人家,但馬利亞卻告訴耶穌,因此耶穌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祂的意思乃是指出祂與馬利亞提出的事沒有關係,這本不是祂的事,因此問馬利亞為何要把祂牽涉在其中。人的問題是應當自己承擔的,但當人不能承擔的時候,便需要別人的幫忙。

耶穌問完後給了馬利亞一個答覆,便是「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有些解經家認為「時候」是指耶穌被賣釘十字架的時候。在約翰福音7章中出現了兩次「時候還沒有到」(6,30節),在8章又出現了一次(20節)。這三次其中兩次是明顯指著耶穌被捉拿而言,到了12章,耶穌說祂得榮耀的「時候」到了(23節),又說祂求父救祂脫離這「時候」(27節)。根據12章之內容,「時候」明顯是指耶穌要受死的一刻。若是如此,耶穌的反應是否難以理解,馬利亞只是告訴他主人家酒用盡了,他一下子便跳到他要死在十字架,是否有點不太合情理。 首先,耶穌確實有祂的「時候」,有祂為人而死的時候,但一提及「時候」,不一定便要指「那」時候。若照簡單的字面解釋,也是最基本的釋經原則,馬利亞告訴耶穌酒用盡了,耶穌指出這不是他的問題,但隨後告訴馬利亞祂有祂處理的時候,正因如此,馬利亞在5節中便告訴用人耶穌吩咐他們做什麼,他們便做什麼,這是很容易理解,也是順理成章的過程。 之後的內容便是神蹟的出現,多少口的石缸、僕人的倒水與舀酒出去、客人的評語都是事件的記述,整個神蹟的重點在於3-5節。人有問題,神有方法,但有兩個條件:一,人要如同馬利亞般到耶穌的面前告知所需;其二,人要如同馬利亞所說,要聽從神的時間與方法解決問題。「告知」與「聽從」是人的本分,也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


(三)神蹟的教導

人有問題不是問題,人要正視問題,作出所需之應對。過去對這神蹟曾有不少不同的教導,例如「水變酒」代表神可以把人平淡的人生變得精彩,又或「酒用盡了」代表人的盡頭便是神的開端。這些解釋,或者這些聯想可以說是符合人的境況,也說明了神的心意,但是否便是這神蹟所要帶出的教導,則有一定需要商榷的地方。 有些人的一生一點也不平淡,是否便不需要「變」呢?人是否一定要到了盡頭才可以有神的開始呢?這些都不是絕對的,人需要神,神蹟是為了要人認識神,這是不容忽略,也是鐵一般的事實,平淡與否,盡頭與否都不會改變這事實。 這個神蹟如同其他神蹟一般指向一個事實,便是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人可以因信祂而得生命。不同的神蹟彰顯出耶穌在不同範疇中的大能,以不同的事來表明祂的身分。除了這主要的作用外,神蹟也會有次要的作用,指出人神之間的行事守則。在這個事蹟中有四個簡單的部分:有難解的問題,告訴耶穌,聽從耶穌,問題迎刃而解,這是人生問題的四部曲。 這並不是說人可以不負責任、不盡本分,人生中有很多事都不在人的掌握之中,有時是因為人能力之有限,有時候是因為人有不測之風雲。人若能盡一己之本分便應盡其本分,人若已盡本分而仍有需要便應求神施恩。保羅是「照神在他裏面運行的大能」來把人帶到神的面前,但他也是為神「盡心竭力」(歌羅西書1章28-29節)。人要盡力而為也要全心依靠,人不要單靠自己,也不要全卸給神。人是會有需要的,人是有限的,馬利亞所說的兩句話:「他們沒有酒了」與「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正正告訴我們,人要到神面前並且人要聽神所言。正如希伯來書11章6節中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四)神蹟的反思

神是可以供應所需,神是可以出手相助,使人的問題可以迎刃而解,但神蹟的重點是聽從,神有祂的時間,也有祂的方法。不少人不是不求,但卻是求神依他的時間,按他的方法來施恩,這是矛盾,但卻在信徒中相當普遍。在過去所聽的見證中聽過不少神施恩的例子,病得醫治,化危而安;但也有不少不蒙應允的例子,問題到底出在甚麼地方。 在面對人生問題的時候,要小心所謂的「應該神學」。「應該神學」便是求的人認為神若要施恩便要在某時某地按他的想法大展能力,如此神才是真的信實可靠。列王記下5章記載了這樣的一位人物——亞蘭王的元帥乃縵。他希望先知以利沙可以求神治好他的大麻瘋,但當以利沙要他做的不合他的心意時,他便發怒離開。以利沙要他到約旦河沐浴七次,他的回應是「我想他必定出來見我、站着求告耶和華他神的名、在患處以上搖手、治好這大痲瘋。大馬色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麼?我在那裏沐浴不得潔淨麼」(11-12節)。他不滿意神的方法,掉頭便走。他認為神的方法「不應該」,他有他「更應該」的方法,人求神,來到神的面前,首先要信,然後要聽。

在解決問題的事上有兩個基本的原則,首先,神不會違背自己的本性來替人解決問題,一個人偷了別人的物件,神不會幫他瞞天過海,逍遙法外。其次,神可以幫人直接解決,也可以間接解決問題。直接解決便是供其所需,事情化危而安,間接乃是神沒有解決問題,但神卻使面對問題的人有能力去承擔。人要到神面前,也要聽神所言,神是樂意施恩給尋求祂的人,但人要相信神有最好的方法,人要相信神的恩典夠用,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會為人開一條路,以致可以承受生命中的壓力。面對生命中的問題,人要的不是「應該神學」,而是「恩典神學」,正如神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哥林多後書12章9節),神沒有把保羅肉體上的刺拔出,但卻給他足夠的恩典去承擔。


結語:

人生中總有解不完的問題,有些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也有是超出我們能力範圍之外,能解決的便要盡力而為,不能解決的便要求助求恩。神施恩給尋求祂的人,若不是為人開路,便會加力予人。人有需要,要到神面前,也要聽神所言,切忌「應該神學」,緊守「恩典神學」,因為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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