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局為重
曾有一次約了一位頗負盛名的牧者一聚,我按約定的時間到了約定的地方,久候不見,終於打電話給對方,看看發生了什麼事。對方接電話後,明顯他是忘記了。在電話中,他禮貌地說,“徐弟兄,我的腦是要記很重要的事,不是用來記約會的。”我聽後,完全不懂得回應,或許我的領悟力還未夠吧! 常聽人說,“做大事,要以大局為重,小節不拘”,又認識不止一位牧者,常引用《使徒行傳》六章4節“我們要以專心祈禱傳道為事”,因而其他事務都不會放在心上,忘記一事,又疏忽另一事,以至不單壞了不少事,也累了不少人。當有人責怪時,他們便會搬出這節經文作為免死金牌。 首先,大局為重,小節不拘,不是指任何的小節,而是指對大局沒有影響的小節。例如全家出國大旅行,出門時一定要帶護照,雖然只是一本小小的護照,但沒有它,多大的旅行也不能去,這可不是小節。又曾有一次,去一個多年前的營會,當時仍然是用錄音機來錄音,還是用電池的。大家開車到了一個郊區的營地,萬事俱備,正準備開始聚會時,才發現沒有帶電池。當天的聚會便沒法錄音,成為整個營會中的遺憾。
“大局為重,小節不拘“ 是指不會影響大局的小節,而不是指任何的小節。“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也是應該的,但也不能不顧一切。《使徒行傳》二章中正正是看見使徒為了能專心,也用心處理要處理的事。飯食似乎是很簡單的事,但沒有好好處理,怨言會增加,必會影響要專心的事,因此使徒不單處理,且慎重地處理,選出了七個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負責。 在我過去事奉的年日中,漸漸明白到小事與細節的重要。對別人的觀察,從自己的體驗中,發現能成大事的人,不單有宏觀,也能微觀,不單有雄心,也有細心。人不能小看小事,也不可忽略細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3節提醒自己,人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才可以承擔更多的事。《馬太福音》十章42節又提醒自己,主不輕看一杯涼水,我也不要。處事待人,事無大小,該做的便要用心去做。
大意或細心往往反映了一個人對人對事之看重與慎重程度。安排一個活動,確定所有必需的大小事情,無論是護照或電池都不會錯過。對待一個朋友,答允的每一件事,約好的每一個約會,都不會掉以輕心。人要有心,會成事,會得人。有心的人會不拘小節,但不會忘記細節。如今要記事不難,手機可以有提示功能,加以善用,可以使生活更容易,關係更美好。但人不要忘記輸入要提示的事,否則便會因小失大。 自己也有一個習慣,便是每天會用一張碎紙記下當天要做的事。寫在紙上的事會放在我的桌子上,因為能看見。手機只是約會或限期的提示,但寫下的事是在約會或限期前要做的事。每天早上,會看看一天,一周或一個月內有何事要做,更重要的是有何事要在當天做。或是完成一份重要的報告,又或是要回覆一個電話,事無大小,要做的便要做,要及時做,要用心做。 自己明白小事做不好會壞大事,自己更明白沒有完成的小事,日積月累後會成為壞事的大事。因此,自己一直提醒自己要謹慎行事,無論大事小事,大局細節,都要看重,都要用心。自己雖不是大事已成,但也希望不致於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小心駛得萬年船,事無分大小,都要用心,要細心,如此才是顧全大局,才是以大局為重。
“主人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 事派你管理。”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3節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 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獎賞。” 《馬太福音》十章4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