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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耶穌降至陰間

際此清明節與耶穌受難日相隔甚近,也是合適時候讓我們思想「耶穌降至陰間」的信仰涵意。教牧通常於安息禮拜勉慰哀傷死亡的家人,不宜教導真理;不少信徒因缺乏整全聖經教導,就對死後的「天堂與地獄」有甚為簡化思考。筆者相信聖經有關天堂與地獄的信仰陳述,然而就這兩方面的思考,可容許有不同的觀點與可能性。 〈使徒信經〉明確認信:「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至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不少堂會於崇拜時段,會眾同心誦讀〈使徒信經〉,表達對核心信仰的認信;〈使徒信經〉內其中句子:「降至陰間」可能對若干信徒帶來困擾。英文版本為「降至地獄」(he descended into hell);一些新近的版本改為「降至死人當中」(he descended to the dead)。中文譯法「降至陰間」而不直譯為「降至地獄」,較為可取。 筆者贊同周聯華牧師對「陰間」的理解,就是「人人死後要去的地方。」《如此我信》佛教視地獄為六道之一,輪迴者根據其業力而往生此道。佛教看地獄不是永恆,地獄中的眾生,因著時限,據其業力而決定下次往生的界別。聖經的陰間並不等同佛教或傳統文化流傳的陰間。所有的人,無論是義人還是不義之人,均會到「陰間」睡覺,直到復活和審判來臨的那一天。周聯華牧師認為「陰間似乎是過渡時期,人經過最後審判後才可進入天堂或地獄。至於煉獄說法也沒有聖經的根據。」《如此我信》 陰間(舊約為Sheol、新約為Hades),希伯來文出現有66次,指向世人必往之地。巴刻(J.I. Packer)認為英譯Sheol或Hades等同地獄,有誤導地方。《字裡藏珍:聖經基本主題研究》倘若陰間並非亡靈最終的歸宿,〈啟示錄〉描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才是:「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廿12-13) 巴刻看那時的終極裁判,才確定哪些人不蒙神悅納,他們的光景就如同地獄一樣。有人認為離開了神恩典之空間,那就是地獄。地獄指向實在的空間,或象徵的描述,神學工作者有不同見解。我信地獄的真實,並不等同我理解的地獄必然是火湖(路十六23-24),聖經提及的地獄可指向不能目視與神隔絕的空間。「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如同無力的人一樣。我被丟在死人中,好像被殺的人躺在墳墓裡。他們是你不再記念的,與你隔絕了。」(詩八十八4-5) 筆者較為接受陰間並非地獄之說,所有人(包括基督徒在內)肉身死亡便進至陰間;陰間就如同乘機之候機室一樣。正因為耶穌確實經歷真正的死亡,祂下至陰間,親自把這地方變成了樂園;於是信主之人就進入稱為「樂園」的空間,不信之人便留在原有與神隔絕的陰間內等候判決;兩者皆要等待基督再來之審判;那時信徒才有真正的肉身復活,得著上帝的獎賞。 當我們默想耶穌降至陰間,就讓我們毋懼死亡,因為基督徒堅信基督「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人畏懼所往之處,即或是豺狼當道、牛鬼蛇神、全面恐怖,基督的能力與恩典也能介入與臨在。對耶穌而言,陰間並非禁區,祂有權進入,宣示主權,讓一切亡靈得聽見主的得勝的福音。於是我們確認耶穌勝過陰間的權柄。「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 原來陰間不能勝過基督,耶穌在升上之先,「豈不是指他曾降到地底下嗎?」(弗四9,修訂本)保羅理解耶穌復活升天之前,他先進到陰曹地府,宣告上帝的主權,「他為要充滿萬有」(弗四10,修訂本)。任何場景與勢力,均不能攔阻基督之能力與恩典(羅八31-39)。惟有我們全面理解基督的豐盛,連生人勿近之地,任何人視之為不要接觸之被造物,祂也能以愛與恩典來轉化一切。 巴刻這樣分享:「耶穌曾經下到陰間,這件事實所以重要,不是因為上述的原因,而是因為我們現在可以面對死亡,使我們知道,我們在彌留時,並不孤單,耶穌已經先到達那裡,祂會一路帶領我渡過。」《基督徒須知》 當我人生落入至低點,我也知道,就是在那空間之內;耶穌也要進至,以愛填滿;當我否認耶穌降至陰間,猶如否認人性的陰暗,我就不能經歷復活的盼望!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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