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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誠信
讀經
馬太福音廿二章35-40節 以弗所書五章15-33節;六章1-9節 約翰福音十章10節 傳道書二章22-23節 歌羅西書三章15、22-25節;四章1-2節
挑戰
人必須以工作維持一家生計是件不幸的事嗎?世俗的職業與靈性生活無法相容嗎?我們的工作有沒有永恆的價值呢?我們禮拜一早晨上班時,能夠經歷像禮拜天早上在教會裏那樣的平安喜樂嗎?
回應
在工作上,基督徒的困難常比非基督徒多,因為他們嘗過主恩的滋味,並瞭解生命不是只以薪水的多少、和什麼樣的人作鄰居及開什麼牌子的跑車來衡量。主耶穌應許我們的是一個更豐盛的生命(約十10),而工作卻經常是痛苦難熬的(傳二22~23)。 最重要的事擺第一:請讀馬可福音十二章28至34節,神對我們最主要的要求是什麼? 優先的事:在保羅給以弗所教會和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論到與我們的關係的次序,都是相同的,就是神、家庭(妻子,而後孩子)、雇主/雇員(主人/僕人)、服事。請看歌羅西書三章22節至四章2節。我們該怎樣做我們的工作?誰是真正的老闆?誰是真正的發餉人?我們該怎樣管理別人?禱告在我們工作中扮演什麼角色?
生活上的應用
在神、家庭、職業和服事裏,只有我們和神的關係中沒有「人」介入,歌羅西書三章15節告訴我們,叫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主。靈魂有罪就像身體有病痛,當我們感覺有罪或沮喪、憂鬱時,它就是一個警告,讓我們知道我們的屬靈生活出了問題。 上述四種關係建立並維持在一個適當的次序裏。為什麼把神放在第一位那麼重要?為什麼接下來就是我們的妻子?小孩?我們的工作比服事還重要嗎?如果是這樣,我們還有什麼剩餘時間來服事呢?如何做到以上的事呢?
你的禱告與行動
「職場亮光」專欄內容轉載自《信徒領袖錦囊》,由「佳美腳蹤事工」出版,黃文謙先生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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