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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見之明,惻隱之心

引言

雅各離家後到了哈蘭,為了娶拉結,為拉班工作了七年。由於利亞是大女兒,拉班先把利亞給了雅各。為了拉結,雅各願意為拉班再工作七年,在娶利亞七天後,又娶了拉結。利亞先為雅各生子,之後利亞的使女與拉結的使女,又分別為雅各生子,一共生了十個兒子。拉結一直沒有為雅各生子,直至他們離開哈蘭後,神顧念拉結,她為雅各生了約瑟(三十章23-24節)。拉結在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時,再為雅各生了便雅憫後便死了(三十五章16-19節)。雅各愛拉結,拉結最後為他生了約瑟與便雅憫。 雅各兩妻兩妾,有十二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在岳父家時,雖岳父對他不公,但神卻保守他,使他凡事順利,以致他離開哈蘭時,帶著許多羊群,僕婢,駱駝和驢(三十章43節)。有妻有妾,有兒有女,有羊有婢,可以說是理想家庭。可惜的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有時還不止一本。起先是二妻爭寵,為生子而各出奇謀(二十九-三十章),後又與岳父周旋,為自己爭取產業(三十-三十一章)。最後發現此地不宜久留,便逃離岳父家(三十一章),與哥相見和解後住在示劍地。似乎終於可以過些安寧的日子,但好境不常,女兒被示劍所辱,兒子們妄自作主,殺示劍城中一切男子,最後全家被迫離開(三十四章)。最後到了希伯侖,滿以為可以從此安居,但跟著發生的事,卻使他悲傷了二十多年。 人生總有苦難,不如意事也十常八九。有些苦是別人所累,也有些苦是咎由自取,有的兩者皆有。有些苦是可以避免的,有些卻是避無可避的。人生苦短,能少點苦便少點,能減點痛便減點,這是常情,也是常理。


(一)先見之明(1-11節)

雅各終於回到了迦南地,在三十七章一開始提及的不是他的財富,也不是他的工作而是他的兒子約瑟。2節中提及他十七歲時,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與雅各妾辟拉和悉帕的兒子常在一處。兄弟們一同牧羊,常在一處本是好事,但兄弟之間卻出了問題,甚至最後更動了殺機,要把約瑟除之而後快。


1. 三思而後行(1-4節)

約瑟與哥哥們一起牧羊,一起生活,哥哥們的日常生活行為自然一目瞭然。人誰無過,他的哥哥們也不例外,約瑟把哥哥的惡行報給父親。另一方面,雅各特別愛約瑟,由於特別愛他,為他做了一件彩衣。經文中提及約瑟的哥哥們因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他們便恨他,不與他說和睦的話,新譯本譯作「和和氣氣的話」,可見關係甚差。 哥哥們不喜悅約瑟,是因為他在父親面前告發他門的錯,又或是因為父親為他所作的彩衣,對他的偏愛。後者是明說,但前者也不一定無關。在3-4節中說了兩次「過於愛」,這是恨的前因。愛本是好的,但「過於愛」便不好了。很多好的事,人生中必需的事都是好的,例如飲食,財富,成功都是好的。但若「過了」便會出問題,好事變壞事,美事變悪事。雅各對約瑟的偏愛,顯露於一件彩衣上。這件彩衣是特別為約瑟而做的,其他哥哥們都沒有。為父的為兒子做一件彩衣,本沒有不妥之處,但若顧此失彼,引起惡恨,那便為不智之舉。 人做事不可以只是隨心所欲,喜歡什麼便做什麼,喜愛如何便如何。凡事要三思而後行,三思而後行是指為人行事,要再三考慮,以免出錯。人行事不能單想到自己,也要想到別人,作為信徒,更要想到神。思己,思人也思神,如此便可保護自己,免得使人受累,使己受害。 空穴不會來風,若沒有苦之源,那有苦水,若沒有恨之源,那來怨恨。父親為兒子作彩衣,雖不是兒子的要求,卻帶來了兄弟間之怨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在於能彼此尊重,彼此幫助,彼此顧念。人之不同,各如其面,各有長短。長短之別,不同之處不是為了比較高低,不是為了優劣之分,而是互助互補,彼此欣賞,互相接納。人在彼此之道上一旦出錯,變成了彼此爭競,彼此猜忌,結果便是一場悲劇。 約瑟把哥哥悪事報給父親,必會影響父親對他們的看法。若哥哥們得知,後果可以想象。父親為兒子做一件彩衣,兒子穿在身上在哥哥們中穿插來往,相當顯眼,但對他們來說,不是耀眼而是礙眼。 人在行事前,特別是牽涉別人或會影響別人的便應三思而行。三思之後或許會棄而不作又或會另覓他法,為的是以和為貴,以人為念。曾聽過牧者在講道中提醒人的一句話,「可以作的事不一定要作」。讓我再加一句,「可以說的話不一定要說」。人很多事可以作,很多話可以說,但不一定要作,也不一定要說。有些事也不是不可以作,有些話也不是不可以說,但作的方法,說的語氣,可以慎重些,柔和些。 「小心駛得萬年船」,凡事多想一想,慢一慢,可以避免很多問題,可以維繫更多關係。顧念別人,有先見之明,這是智者所為。人要以和為貴,以人為念,三思而後行。


2. 勢強而不傲(5-11節)

約瑟的哥哥們因父親之偏愛而忌恨他,這乃因他父親所行的事而引起的,這是他父親之不智,但在5-11節的事卻是因他自己的不慎。人的夢往往不是人可以決定的,夢來了便來了,不是人可以計劃的。人生中的夢,有的是因為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但約瑟的夢非一般的夢,從約瑟日後所發生的事便可見他的兩個夢都是來自神。 約瑟作夢之後,告訴了哥哥們,結果便是惹來忌恨。當約瑟把夢境告訴哥哥們,他們馬上便明白夢的意思,因此才會恨他。第一個夢如是,第二個夢也如是。明顯這兩個夢的內容不難明白,哥哥明白,父親明白,約瑟當然也明白。 約瑟作夢之後,明白夢的意思,眼見自己在夢中地位顯赫,不單哥哥們,後來連父母都要向他下拜。他忍不住要告訴哥哥與父親,但似乎並沒有想到後果。哥哥們與父親明白夢的意思,約瑟也應明白夢的意思。第一次把夢境告訴哥哥們後,惹來了哥哥們的恨。想不到第二次,作夢後仍沒有學會,還是告訴了哥哥們。由於夢境中涉到父母,更告訴了父親,約瑟的警覺性,敏銳性真的很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人不可害人,但也要提防自己受害。人不可妒忌別人,但也要避免惹別人妒忌自己。 小時候家庭非富裕之家,但也明白財不可露眼的道理。正如上一段中提及「可以說的話不一定要說」。人不要炫富,也不要自誇,謙厚是德,虛心是福。約瑟作了夢之後便告訴哥哥們與父親,最後惹來忌恨。父親責備了約瑟後,他把約瑟的話存在心裡。他是聽後放在心中,若約瑟能忍一忍,把所見的夢也放在心中,便不會引起忌恨。 以前曾學了一點中國功夫,初學時總是喜歡在人前露兩手,唯恐別人不知自己有功夫底子。慢慢見識多了,才明白初入門的才會如此,真正的高手是深藏不露的。在過去又認識不少很有學識的人,有研究神學,研究中國教會歷史又或研究中國儒家思想的學者。由於這些人大都是比我年長,與他們初認識時,感覺便如同自己的叔叔伯伯,又慈祥又和藹。後來慢慢得知他們的背景,拜讀了他們的大作後,大有「有眼不識泰山」之感,向他們肅然起敬。當我告訴那些介紹他們給我認識的人我完全看不出他們是如此厲害時,他們往往都會有同一個回應 「這才是高手!」 約瑟當時才十七歲,或許是「年少氣盛」,但人年紀大了,也不要「年長氣盛」。人要「虛懷若谷」不要「盛氣凌人」。如此,人生的路會好走得多,人際關係也會美得多。 人要有先見之明,三思而後行,以免愛而有過,成而招妒。「可行的事不一定要行,可說的話不一定要說」,如此,人便可得人心,補關係。下棋的人會多想幾步,便可更有勝算,不是有一步走一步。人要有遠見,凡事想想後果,想想別人,便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關係之破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可避則避,不要知而不避,自找麻煩。 凡事有因便有果,「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六章7節)。雅各所作,約瑟所言皆有其果,果子結實有它一定的時間。人所作所言,若是不妥,不能及時糾正,也不趁時回轉,其果必至。哥哥們對約瑟的恨與妒終於到了時候,一髮不可收拾,使雅各與約瑟,一分開便是二十多年之久。


(二)惻隱之心(12-36節)

約瑟或許是年少無知,又或是閱世未深,以致似乎不懂人情世故,不能監貌辨色。哥哥們因他的彩衣而恨他,因他的夢境而妒他,他對哥哥們卻毫無戒心。當父親要他去看看正在牧羊的哥哥們時,他居然穿著父親送的彩衣前往,最後險些命喪在哥哥們的手中。可幸的是哥哥們中有人在緊急關頭及時伸出援手,以致他不致於命喪於外,得保性命。


1. 忌恨之果(12-20節)

雅各要約瑟去探望正在牧羊的哥哥們,看看他們平安不平安,他幾經查問終於找到了哥哥們。他去本是為了看看他們是否平安,但卻沒有想到自己是否安全。在約瑟還未走近之前,哥哥們遠遠看見他便開始同謀要害他。他們沒有忘記約瑟告訴他們的夢,雖然只是一個夢,夢所引發出來的怨氣卻是久久未消。 人與人之間相處難免有得有失,人很奇怪,醜事會傳千里,惡念會流萬年。不但人的惡念不易去,更會隨著時日而發大,直至由悪念變成惡行,最後結出惡果。怪不得使徒保羅提醒信徒「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四章26節),稍後的經文中又提醒信徒「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四章31-32節)。 在「不可含怒到日落」之後,保羅又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7節),意思是不容許有立腳之處。在耶穌所講的比喻中,有一個撒種的比喻,其中有三種土地是不能結實的。路旁的,種子根本進不去,淺土的,種子雖落在土里但根不深。最後,是荊棘中的,種是種了,但長不起來。這比喻是要人領受神的道,心不要硬,不要淺,不要雜。人很奇怪,留著神的話語不容易,留住人的恨卻是易如反掌,心又軟,根又深,土也好,把人心中的恨,心中的惡養得肥肥白白,最後果子累累。這便是人性,這便是罪性。 我常勸信徒要逆性而行,指的是人的罪性。人會記仇,人會積怨,其害相當深遠。約瑟的哥哥們一直沒有放下對約瑟之恨與忌,雖然他的彩衣沒有使他們受到什麼損失,他的夢境也沒有帶來什麼後果,他們卻要除之而後快。 人的怨恨,人的嫉妒真是非常可怕,若不對付,後果只會有害無益,且會日益嚴重。中國人有非禮勿言,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動。人要對付心中之悪念,也要有四「不」:不聽,不談,不想,不記。對人的怨恨,對人的嫉妒,不好的事,無益的事,人說不要聽,人談不用談,有而不記,有也不想,常常提醒這四「不」,求神幫助自己可以「不」,請人提醒自己要「不」,以致不會結出惡果,不會害人損己。


2. 援手之情(21-36節)

約瑟排行十一,論年齡,甚至論體力,肯定不及十位哥哥。他的哥哥們若要加害於他,實在是輕而易舉。他們密謀,不是要教訓他一兩句,不是要他吃一點苦頭,而是要置他於死地,讓他永不會再與愛他的父親見面,他的夢也永遠不會實現。他們的忌恨已到了極點,如同要爆發的火山,一髮不可收拾。 在千鈞一髮之際,他的哥哥流便聽見了。他是大兒子,說話總有點份量。他要救他的弟弟,勸其他弟弟們不能殺約瑟。他不但不想約瑟被殺,更希望可以把他帶回父親處(22節),但目前見一步便先行一步,至少先阻止他們不殺約瑟。最後,他們接受了大哥的建議,把約瑟的彩衣脫了,把他丟在坑中。經文提及坑中沒有水,明顯他也不可能從坑中爬出來,意思是要讓他自生自滅。他若死在坑中,至少不是他們親手所為,心中或許可以好過些。 流便的建議救了約瑟一命,但只是暫時的。若他們棄他而去,他有很大的機會死在坑中,可幸的是有心人不只流便一人。當他們見有一伙米甸的以實瑪利人要到埃及作買賣,四哥猶大便出了一個主意,他知道若把約瑟留在坑中,基本上死的機會很大,因此他說把約瑟殺了,有什麼益處呢?(26節)若只是想約瑟消失,把他賣了給米甸的商人,得些金錢豈不是更好。他們最後把約瑟賣了給以實瑪利人,讓他們把他帶到埃及,終於這個讓他們心中不快不安的人可以消失了。 當這買賣的事在發生時,流便剛好不在,回來時發現約瑟不見了,他撕裂衣服表示極其悲哀。可能他以為約瑟死了,但更可能的是因為他原意要把約瑟帶回父親處,但如今便不可能了。他們最後商議了一個計謀,以便向父親交代,讓他以為約瑟是被野獸撕碎了。雅各驚聞噩訉,悲哀多日。約瑟也被賣至埃及,賣給了法老的內臣波提乏。 有人認為人沒有全善,也沒有全惡,人總是有善有惡,只是善多還是惡多。在每一件事上,有人會不懷好意,也有人會心存善意。人在危難時,不可見死而不救,人有急需時,不可有力而不助。及時雨,雪中炭,都是極為寶貴的。世上隔岸觀火的人多,袖手旁觀的也不少,為人者不應如此。人不一定可以什麼都幫,也不一定什麼都可以幫,但若能解人之困,供人所需,這是人當盡之本分。 曾看過一部英語電影《讓愛傳出去》Pay It Forward,一開場便是一位富翁把一部車送了給一位流浪漢,當對方問他為何如此時,他說因為曾有人如此待他,他只是讓這愛繼續傳下去。人不要冤冤相報,但卻要彼此守望相助,能幫助便幫助,能解困便解困。在「先見之明」中提及人可做的事不一定要做,可說的話不一定要說,但人應做的事便應去做,應說的話便應去說。 人生中總有有需要的人,人也總有一些能力,總有一些可助的人。無論是一個行動,一句說話,助人為快樂之本。在人有需要的時候,在困境之中,伸出援手,這個世界便會多一份溫暖,少一點痛苦。


結語

人生總有苦難,但不要是因缺乏先見之明而有。人要三思而後行,慎言慎行,也要勢強而不傲,免妒免忌,這是明哲保身之舉。人也要有惻隱之心,忌恨是會帶來惡果,援手卻能解人之困。人生中是會有苦有樂,有善有惡。人要少苦而多樂,便要擇善而棄悪。要有先見之明,要有惻隱之心,人與人之間避免關係之破壞,增加彼此之互助,該避便避,應作便作,人生便會更美,生活便會更精彩。這是神的心意,也是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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