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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足,容不下

引言

《傳道書》一章9-10節指出「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歷史在前進,但歷史也在重復,只不過重復的時間、人物、地點與過程會有所不同。人一些基本問題,人一些基本需要,自古至今,沒有絲毫改變。 《創世記》二十六章之內容,如同二十至二十一章的一個反照。事情很相似,但時間、人物與內容卻有所不同,所要帶出的重點亦有不同。在二十至二十一章中,亞伯拉罕有他的軟弱,這軟弱在十二章已有,二十多年後仍然有,便是懼怕與小信。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但他卻因妻子的美貌而怕人會為奪其妻而奪其命。在十二章的埃及如此,在二十章的基拉耳也如此(十二章12節,二十章11節)。若人真的因他妻子而殺他,神的應許便會付諸流水,神便成了失信的一位。但是,神對亞伯拉罕仍有恩典,在十五章,十七章與十八章,神一而再,再而三地確定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神不單應許,更賜福亞伯拉罕,以致亞比米勒也看見神與亞伯拉罕同在,他甚至以一國之君的身份與他立約(二十一章22-32節)。 恩典之所以是恩典,因為不是人該得或配得的。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二人立約,二人之身份相當懸殊,亞伯拉罕是寄居於基拉耳的人。亞比米勒要求立約,不是施恩與亞伯拉罕,而是要亞伯拉罕厚待他的子孫(二十一章23節)。這不是因為亞伯拉罕,而是因為亞伯拉罕的神。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有任何條件,而是純粹出於神的揀選與恩典。神給人有恩典,神與人立約,這約與這恩影響立約的人,甚至人的後代。


(一)同樣的弱點:信不足,妻子與妹子(1-11節)

人性的弱點沒有獨特之處,往往只是在表達或程度上有所不同。人的懼怕,驕傲,貪心與私心,似乎是無人幸免,但人如何控制,如何失控則因人而異。 自從地因人犯罪之後便受了咒詛,地會出現飢荒。亞伯拉罕的時候有(十二章),以撒的時候也有(二十六章)。以撒往基拉耳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神也要他留在該地。二十六章之亞比米勒很可能不是二十一章之亞比米勒。二十一章中亞伯拉罕生以撒時是一百歲,亞伯拉罕死時是一百七十五歲(二十五章7節)。以撒娶利百加時正四十歲(二十五章20節),生以掃與雅各時是六十歲(二十五章26節),以掃當時已可打獵,應不是孩童(二十五章27節)。以撒兒子以掃娶妻時四十歲(二十六章34節)。因此,二十六章之事應是在亞伯拉罕離世,以掃或許仍未但很可能很接近四十歲時發生的。事情應最少在二十一章後七十五至一百年之間。亞比米勒很可能是一個封號,一個頭銜而非名字,如同法老或該撒(參《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10節之亞吉在《詩篇》三十四篇題目中被稱為亞比米勒)。 神在3-4節中重申神對亞伯拉罕之應許,重提後裔如星之多,後裔必要得地與萬國必因其後裔得福。重點是有後,有地,有福;有國民,有國土,有使命。神更清楚地說明應許與亞伯拉罕有關,皆因他聽從了神的話,遵神而行便得神應許。應許之後,馬上發生的事便是把妻子說是妹子。原因與他父親一樣,便是恐怕人會因他妻子之美貌而殺他。 人怕皆因無信或小信。以撒並不是沒有經歷神,他的出生便是一個神跡,他是在人認為撒拉不能生育時而生的(十八章11-13節)。他自己的妻子利百加也不能生育,但他祈求神,神賜他雙子(二十章21-26節)。這兩件「生」的事卻不能使他不怕死。神的應許是他會有後,才可有民有國,才可完成使萬國得福的使命。他若因妻之美貌而喪命,便不能完成神的使命。 看見以撒的事,或許認為難以相信,又或不能接受。但人對人的弱點往往只是見別人而不見自己,甚至是五十步笑百步。日光之下無新事,只是表達與程度各有不同。以撒也不是沒有順從,神要他不去埃及他便不去,神要他留在基拉耳他便留在基拉耳。他妻不生育他便求神,他相信神使他母親在不育之年生他,神也可以使他不育之妻生子。 但是,人的信心要成長,要突破,人對神的認識要增加,要加深。人生是一條信心之路,由憑信得救,至因信成聖,最後靠信見主,這是一條路,是一個過程。信心之路的方向一定要對,向前不向後,向上不向下。《哥林多後書》十章15節提及「信心增長」,《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3節又提及「信心格外增長」,《路加福音》十七章15節提及使徒求主「加增信心」,信心是要成長也是可成長的。 信不足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信不足而不知,知卻不求。信徒的信心要成長,關鍵在於認識神,認識神的關鍵在於經歷神。信徒可以從兩個途徑來認識神,以致可以增加信心。一是自己的經歷,二是別人的經歷。神在信徒生命中不會不聞不問,必會關愛施恩。人對神的恩要不忘,不忘便要多數算。有些人經歷神恩後,便會用不同的方法記下,或拍照或寫日記,都是最容易的方法。人也可以買一個裝飾,一個記念品,放在家中當眼的地方,可作記念,有人看見問起時又可以細說其詳。留念,記念,回顧,述說都是在自己的經歷中增加信心的好方法。 信徒也可從別人的經歷中,得鼓勵,得建立。聆聽別人的見證,甚至請別人分享見證,對人對己都有助。曾有人說:「人生中不要求苦難,但苦難來到時,不要讓它輕輕走過」,意思是要在苦難中學習功課。人生中要求恩典,但恩典來到後,不要讓它隨流逝去。人不要忘恩,人的信心要被恩建立。因此,信徒間互數神恩,互證神愛,從彼此經歷中互相堅立信心,這是信徒間應有的一種相交。信徒可以在彼此相交中建立信心,也可以從見證中堅立信心。多談見證,多看見證,對信徒的信心有一定的幫助。 亞伯拉罕的信心有它的成長,以撒的信心也有它的不足,信徒也不例外。不足不是問題,要知不足而補足,如此才是神的心意,才合神的心意。


(二)同樣的問題:容不下,挖井與爭井(12-35節)

相爭似乎與人類的歷史有分不開的關係,有人便有爭,人必爭,人會爭似乎是人之天性。在《創世記》第三章人犯罪後,神宣告女人的後裔與蛇(撒旦)的後裔為仇,神要藉女人的後裔把人奪回。在第四章,該穩容不下神看中亞伯與他的祭物而將他致於死地,殺之而後快。到了亞伯拉罕,他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相爭,由於他們牲畜甚多,所在之地容不下他們(十三章2-8節),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亞伯拉罕的水井(二十一章25節),以掃與雅各出生前也在腹中相爭(二十五章22節),到了二十六章,基拉耳的人又如以撒的牧人為水井而相爭(20-21節)。 時至今日,人與人,民與民,黨與黨,國與國,無日不爭。相爭總有其因,有其因不一定合其理。據理力爭固然是對,無理而爭亦是常見之事。 在二十六章相爭之因源於以撒「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13-14節上)。他富強並沒有錯,但別人看在眼中卻不好受,「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人嫉妒他(14節下)。相爭之因是容不下人有我沒有,接受不了人富我不富,人強我不強。看在眼中,眼便紅了,心便火了。為了防止以撒強下去,基拉耳的人便堵其水源,封其活路。以撒挖一個井,他們不是堵(15節)便是奪(20節)。總而言之,要不擇手段,使以撒盛世不再,甚至有趕盡殺絕之意。 沒有容人之量,是人之大忌。容人不單能接受人的短處,也包括接納人的成功。在上一篇之「妻子與兒子」中提及人要想所有而非要所想,要用所有而非怨所無,這些都可以幫助人避免出現「容不下」的心態。重點是人要「以己所有」又或更正確地說是「以己所能有」為是。人與人總有強弱之分,總有優劣之別,人怎可能事事相同,完全沒有高低多少之分。 人不忿乃因認為不公,人認為不公乃因不明。人不明白一己之所能,人不接受一己之不能,便會產生不平,不平則鳴,不公便爭。人若按所有之能力,際遇,機會,背景而盡力而為,無論結果如何不及別人也不需要眼紅,更不要嫉妒,反應感恩,也應享受所成。 無可否認,人是有先天的條件,但也不要忘記後天的努力。有些人的背景與能力比較強,但若沒有珍惜善用,便會浪費所有。相反,人的背景與能力不強,但若加以善用,盡力而為,便可享其成,甚至有突破。一個天生能舉千斤之人不加操練也不顧惜,最後只能舉七百斤,另一個天生只能舉百斤之人,由於勤於操練,終能舉百五斤。誰強誰弱,甚至誰勝誰負,一目瞭然。人要珍惜自己所有,不要嫉妒別人所有,人要欣賞自己所成,不用眼紅別人成就。在社會中如是,在教會中也如是。 人的心胸要寬,人便要懂得感恩,為自己有的感恩,為別人有的也感恩,不單向神感恩,也讓別人知道有為對方感恩。為自己成事祈求,也為別人成功禱告。要的是雙贏,而非獨贏,更不是雙輸的局面。一同努力,一同興旺,一同成功,何等的美,何等的善。 以撒與亞比米勒對相爭的事都有正面的響應,以撒以退為進,亞比米勒以盟免爭。當基拉耳的人堵井奪井,他們堵一個,以撒便另挖一個,直至他們不再爭為止(22節)。事實上,水源在地下,大地在面前,只要挖,必有水,何用爭。世上沒有容不下的地方,只有容不下的心境。 有一句話「退一步海闊天空」不無其理,這不是懦弱,而是容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7節中問了兩個問題: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人的反應往往是:為什麼要受欺?為什麼要吃虧?亞比米勒自己承認以撒比他強盛(16節),以撒也知道。彼弱己強,對方要爭便讓他一步,那又何妨?有些人,缺經驗,少見識,話多了,事壞了,忍一忍又何妨,幫一幫為何不可?容人不是懦弱,相爭只是逞強。 亞比米勒雖然打發了以撒離開,但最後還是去找他,要與他結盟,彼此起誓。結盟比敵對更勝一籌,有人說:「消滅敵人最好的方法便是把對方變成你的朋友」,當然這並不容易。事實上,要把仇敵變成朋友,對一些人而言,根本不可能。縱然人有這心意,但對方若不合作,人也無法成事。但人可以不當你是朋友,你不用當別人是仇敵,這是一定可以做到的。 能結盟固然好,不能結盟也不用為敵。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44節中要人「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14節中又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在十二章21節中又明說「不要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亞比米勒是智者,懂得擇善而行,與以撒結盟。人比我強我不嫉妒,我要與對方站在一起,心連心,他的成功便是我的成功,我會引以為榮,我會為之感恩。人生命中難免會有仇敵,但人不要作別人的仇敵。人可以以你為敵,但你不用以人為敵。嘗試為不喜歡你的人,與你有意見的人代求,你會驚訝那結果,首先得益的將會是代禱的你。嘗試以人之成功為榮為樂,你會心境更暢順,關係更美滿。要容得下,要學習感恩,操練代求,人便能有容人之量,能容人之不能容,更能成人之不能成的事,人生會更美,人心會更廣。


結語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傳道書》一章9-10節)。人生中,歷史中有勝有敗,有得有失,千年如是。但人要勝要敗,要得要失,則在於人的選擇。人信不足則補,人容不下則放。 眼要明,從自身與別人的身上經歷神,認識神,以致信心可以成長。心要廣,為己所有而努力,以人所成而感恩。歷史是會重復的,但要重復哪一部份是人的責任,也是人的選擇。選擇要對,也要盡力而為,信便可足,心便可容。 在二十六章結束時引進了以掃娶妻一事,他娶了兩位赫人為妻,以致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他不單在娶妻一事上做錯了選擇,更在二十七章中失去了長子的祝福。空穴來風,事必有因,人生是勝是敗,是得是失,人要小心選擇,否則重演的歷史,是悲不是喜,是辱不是榮,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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