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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補償
有記者訪問賭王:“你可知道你的賭業已令很多人家散人亡,妻離子散?你的良知感覺如何?你有為他們難過否?”賭王答道:“我是知道的,但我已為社會做了不少善事,如建醫院,辦學及其他慈善事業以作補償。”這正是現今社會的“發財立品”的善行。 在十月一日明報有兩宗新聞,其一說:前無線紅星鍾保羅於1989年9月1日跳樓身亡,原因賭債纏身,在如日當中的事業中,他竟選擇從沙田第一城某座26樓一躍而下,當場慘死。另外報道一位住在多倫多的89歲小學教師,名叫蘭特里,她一生為環保賣力,死後將一生的遺產合共430萬加元(約3000萬港元)捐給加拿大自然保護協會支持濕地保護計劃。 賭王所捐的是用來補償他的賭業所帶來的傷痛,而蘭特里所捐出的是她一生所省下來的去做福社會,兩者誰是真真正正的做善事呢?明眼人一看便知曉。
送您四節聖經金句,互相勉勵: 1) 哥林多前書十章23-24節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2) 傳道書十二章14節 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3) 啟示錄廿二章12節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4) 箴言十謙章2節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請留意事後的善行是不可能修補瀆權所帶來的傷害!在神的審判台前,神會好好的審問我們的所作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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