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爽手
在《大局為重》(一)中提及要以大局為重,不拘小節。在《大局為重》(二)中提及大事要做,小事不忘。這兩篇都是以事為重,但事與時是分不開的,好的時間管理是要把該做的事在該做的時間內完成。不誤時便不誤事,因此,若要以大局為重,人可以不拘小節,但仍要小事不忘,更要“爽手”行事。 “爽手”是廣東話的用語,普通話的對照是“爽快”,“爽手”廣東話的同義詞是“快手”,意思是做事敏捷,指的不單是做事的速度,更是做事的時間,不會延也不會拖,在能做該做的時間內把該做應做的事情做好。 在我個人的成長中,學了不小的功課,其中“爽手”是一個使我一生受益的功課。自己在成為基督徒之前,責任感不大,最重要是自己的“幸福”。無論是家中的事務,對朋友的承諾,或是自己的學業,都會漫不經心,得過且過,能拖便拖。家中的事,別人的事甚至學業的事都是次要,最重要的是要偏行己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對自己想做的事是非常“爽手”,從不延誤。
成為基督徒之後,自己一直在改變。特別在明白在教會中要事奉,要參與教會的工作後,自己“爽手”的目標變了,變是由於三個的明白。一是明白自己人生有限,要愛惜光陰,為神多做點事。二是明白自己是神的管家,要忠心為主,把該做的事做好。三是明白自己是教會的一份子,要与其他信徒配搭,為神與人共事。“爽手”因為明白一生有限,神有所託,人有所需。在有限人生中,要好好為神做事,要好好與人配搭,便要“爽手”行事。 在《以弗所書》五章15-17節中提醒我們要謹慎行事,愛惜光陰,要明白主的旨意。自己要按神要我做的事,把握時間,謹慎而行。當自己讀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節有關忠心的僕人,其中對“按時分糧”的印象最深,按時是忠心的表現。最後當我讀到《羅馬書》十二章4節,提及我與其他基督徒是“互相聯絡作肢體”,明白我所做或不做的事是會影響別人的,我該做的事不“爽手”,便不是別人的“助”手而是“阻”手。 由於以上的體會,自己會不斷提醒自己要“適時”,“惜時”做事,要養成“爽手”的習慣。自己也明白“爽手”不是衝動更不是魯莽。在愛惜光陰之前有謹慎行事,在按时分糧之前提及見識,在肢體配搭中提及要按恩賜。自己很清楚也明白,“爽手”對我最大的提醒是可做便做,不要拖延。 在與人的配搭上,如在《大局為重》中提及,常常會有很多很瑣碎但重要的事,可能只是一個回覆,一件小事,一個通知,但往往卻會影響大事。例如要邀請一位講員,但要等我告知是那一天。回覆只是一分鐘之內的事,但一日不回,邀請便一日不發,若一拖再拖,便會因小失大。自己明白後,便養成了一個“小事即回”的習慣。無論事情大小,既然有人要,有人問,便必有所需。即回不是馬上把手上的事情放下,如此並不妥當,而是在完成手上事情後,馬上處理這些小事。可能是一個電郵,一個電話,一個決定,不會用上很長的時間,便該“爽手”一點,把事情做了,自己與別人不用再記掛在心,也不用冒忘記之險,更可以避免累人累事。
在與人交往中,也常常會遇到一些不爽手的人。一件小事,在沒有特別原因下,不回就是不回,不做就是不做,以致要做的事不能起步,不能繼續,甚至一拖再拖,最後居然可以石沉大海。試過當我聯絡到對方,對方的回應竟然是“小事一宗,何足掛齒”! 自己當時不是無名火起三千丈,而是莫名其妙,不知所謂,既是小事,為何不爽手一點! 有不少的人,由於是小事一宗,往往會忘得一乾二淨。若是有電郵記錄,仍會有存案可查。但若是電話或口頭,很容易便會忘記,甚至會忘記了所忘記的。因此,自己有一個習慣,便是會把承諾人的小事寫在碎紙上,放在錢包中,又或會記在自己手機的“筆記”中,以免忘記小事,壞了人的要事,甚至可能是大事。 自己認為這要求並不過高,甚至是基本為人之道,這是對人對事的尊重,這是細心也是小心的表現。很喜歡耶穌教導中提及的一杯涼水給小子裏的一個(馬太福音十章42節),又提及“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的提醒(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 隨著時日,我漸漸領會到小事的重要性,不是為小事忘大事,而是不要因大事忘小事。人要對己珍惜,人要對神忠心,人要對人負責,便不該輕看事輕看人,不論是小事,是小子,人都應盡責爽手,這是一個操練,也是一個考驗。多想一想如何可以不忘小事,不再輕看要重視,立定決心爽手做人,可以助人而非阻人,可以成事不會誤事。
禱告
求主幫助我們成為忠心的僕人,成為可靠的肢體,能掌握時間,好好作事,又能顧念別人,好好配搭。提醒我們對人該有的尊重,對事應有的慎重。事無大小,人無輕重,不輕看,不忽略,盡本分,負責任。 若自己有誤事,求主賜力,使我能改過,若別人有誤事,求主加力,使我能幫助。求神幫助每一位屬神的人,都能有忠心有見識。肢体相助,互相配搭,彼此負責,一同作好主要我們作的工。 奉那差遣我們在世上作工的主耶穌基督之名而求,阿門。
反思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不知害了多少人,壞了多少事。自我中心,自以為是,自私自利,在世界上,在生活中帶來了無數的傷害,破壞了不少的事情。 主是為人而來,使人得生命,人該為神而活,使神得榮耀。每一位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行事為人便該有神的形象。慈愛,公義,信實都應該在我們生命中彰顯出來,對人負責,對事盡责,是慈愛,公義,信實的表現。爽手行事,顧及別人的需要,顧念別人的感受,是人很容易但不該忽略的事。這不是小事化大,而是細心表現,更是愛心所在。為人為事出於愛,願意把該做的事,無分大小放在心,應做便做不要拖,這是盡責的行為,這是尊重的表現,該用心去做。
回應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三章23節 一直覺得 “爽手”是向上帝負責、向旁人負責、也向自己負責的態度,所以我總是習慣將手上的事務速速地進行處理。除了可以減少不在自己心裡記掛的壓力,也不耽誤別人的時間。不過近些日子以來,這種 “處事明快” 的觀念卻受到神的提醒與調整。效率的確是很重要,但是動作太快或說話太急卻容易出錯---不管是在事務的正確性上或在情緒的周全上,有時事後反而要花更多的時間去解決錯誤或修補關係。 我因此明白 “爽手” 的前提需 要“心靜”,尤其是在神前面的心靜,不要一時心急走在神的前面,要靜下來聆聽神的聲音,才能穩妥地走在神的道路上。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 箴言十六章9節)。 願神時時提醒我們謹慎自守,也掌握時間 “爽手” 地為神服事。 周欣欣 加拿大環球廣播 空中神學院暨事工行政部同工 2021年3月13日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以弗所書》五章15-17節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節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羅馬書》十二章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