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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ur Your Parents

Honour Your Parents

——當你還有機會的時候,為爸爸媽媽做點事


十誡裡有「當孝敬父母」的命令。我不懂得希伯來文,牧者說,孝敬包括尊重的意思。談到人際關係的六個誡命中,這是第一個。


知易行難。原來孝敬父母確實是很難的。我自問父母在世時,我的「孝敬」很多時候只是一種理性的舉動。

年輕人到了某個年歲,就會禁不住看不起父母,尤其是教育程度不高的父母。即使父母讀過書,也會覺得他們反應慢、囉嗦、專制、長氣、脫節......事實上,這也是年紀給漸老的人帶來的衰退狀態。


這使很多父母和孩子在一起時如履薄冰,有需要和有心事時也不敢和兒女說。孩子的心或已裝載著世界,但父母的心,只盛滿了孩子。對兒女來說,十年是很長的時間。對父母來說,孩子八歲和孩子十八歲,簡直只不過轉瞬之間的變化,他們很難適應孩子的長大。八歲的時候,家庭多麼甜蜜,十八歲時,孩子的整個心都已經不在了。


有時候,年輕人可以稍微為父母做點事,是十分重要的。被無理責罵時沉默不回嘴,在家吃頓飯,主動洗一次碗,早點回家說句晚安才睡覺,找共同話題,看父母看的老套電視劇,主動教他們用智能電話和電腦......這一切,都是晚輩應當做的。

年輕是驕傲的源頭之一。所以有人說:養子方知父母恩。其實,很多智慧只能靠累積得來,這是上帝給年輕人的一種限制。例如「書到用時方恨少」這話裡就有一個相同的「方」字。父母讓孩子用心讀書,多少是因為後悔當年浪費了大好光陰。

我已經沒有父母了,希望還有父母和祖父母的弟兄姐妹,多掌握機會孝順和敬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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