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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閱讀四福音

本欲接續寫有關教會事工的文章,但日前在美國教會查經小組內有一經歷,比較容易寫出來,也可作為我下一篇文章的佐証,所以先寫這篇文章。 那天在小組裡,大家在讀福音書裡猶太人聽不懂耶穌在說甚麼,我不經意地提問:「會否作者在這裡有點誇張?」席中一位信徒(他是一名博士生)異常緊張地搶著說:「我相信聖經作者是忠實地報導耶穌言行。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但默示觀不等於不容許有誇張成份。」「……」雖然這小組有多名博士生,但見他們沒有甚麼興趣談,我便打消了,本來還需要說的是「重點在於作者要向讀者說甚麼的原意,並且,誇張的意思可以是因為作者只抽取耶穌某些話,其編排效果令讀者有這印象。」這想法真是那麼難明白嗎?假如教會查經的目的是要明白聖經,為甚麼要避而不談?


(一)何謂如實?

很多信徒在護教時談到為甚麼會有四本福音書而不是一本,他們通常都會說,四位作者寫的東西那麼相近,可見那是真實的。但若被反問為何有一些故事在不同福音書裡有不同版本,他們會答道:「假如四本書都是一樣的,您倒會懷疑那是造假抄襲吧!」然而,請信徒讀者誠實一點地面對,這個回答其實是賴皮的。如果我們現在找來四本物理學教科書,然後發現其中有幾個題目裡的內容不相同,我們會否說「假如四本書都是一樣的,您倒會懷疑那是造假抄襲的吧,現在這樣子才值得您信任」嗎?若事實只有一個,若作者目的只是如實寫出事實,怎能出現不同版本?若那些作者帶著這樣的目的寫書,結果內容相同,公式一樣,引用的實驗和理由一樣,科學家名字一樣,那就是造假抄襲嗎?這是甚麼邏輯?(當然,「相同」會有程度之別。這裡講的事實是以今天的歷史和科學標準下的「事實」而言,因此「相同」要求較高。昔日的人會否那麼著緊所有細節,不得而知了。但這無礙我提出的意見,因為今天很多自以為護教的人,或在教導聖經時堅持四福音作者皆如實報導時,他們所講的「事實」就是以今天的歷史和科學標準來說的「事實」。)


a.字眼要劃一?

如果最高原則是如實報導,相同程度扯高到一個地步,就算是內容相同,只要字眼不同,已經不合格。顯然地,這原則並不適用於四卷福音書,因為字眼並非同一。君不見,各位在教會查經時會參考不同福音書來參長補短?這變相已是承認了字眼並非同一,這裡亦可見這不是甚麼新事物。有關字眼不同,例子隨處可見,讀者可看看耶穌聲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那記載(馬太福音十二1-8、馬可福音二23-28、路加福音六1-5)。 或許不同作者用了不同字眼,有不同側重點,但不同字眼和不同側重點背後,只有同一真相。這個其實也未必容易成立。但我在本文不會爭議這點。以下是一些例子:


b.三個例子

既然提到耶穌聲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那記載,也可一提,撒母耳記上廿一至廿二章記載大衛見的那祭司並不是亞比亞他,而是亞比亞他的父親亞希米勒,但耶穌卻稱那祭司為亞比亞他。 另外,耶穌的最後晚餐的日子是逾越節正日抑或前一日?不同福音書好像有不同講法,馬太福音廿六章17-18表示那晚餐是逾越節的筵席,約翰福音十八28卻表示耶穌被捉拿後,彼得不認主那事的前後(不認主前雞叫了),猶太人還未食逾越節的筵席。(我最初聽到這不一致是來自howtindog的youtube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27zbtETHwAQ。那裡還有談及三處舊約經文對誰殺死歌利亞的不可調和的講法,各位不妨聽聽。) 說到雞叫,彼得不認主時,是雞叫了兩次,抑或雞叫了一次?馬太福音廿六34, 75(「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路加福音廿一34, 60(「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翰福音十三38、十八27(「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均是說彼得第三次不認主那番說話的前後,雞叫了。但馬可福音十四30, 68-72的記載卻是說,耶穌對彼得說:「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後來,彼得真的不認主,然叫了一次,他「又不承認」,當他第三次不承認時,「立時雞叫了第二遍」。 這類表面不一致的經文有很多,只是平日在教會查經裡大家都不提而已。若信徒讀者有膽量,在網上不難找到更多。說回正題,這些可否全都用「不同字眼和不同側重點背後,仍然只有同一真相」來解釋?有心人會在註釋書裡找到很多解釋(不是很多本書會談,找得到已經很費神),有些看來合理,有些卻看來牽強。但即使可以解得通,這些話題真的是聖經研讀裡的重要問題嗎?為甚麼四福音的作者要寫成這樣子,苦了今天的讀者?


(二)作者編排用意

思考過上述解經困難的信徒讀者可能曾經想過,上述那些是「小節」,有出入並不足介懷,重要的是四福書裡的信息合乎基督教神學,那些作者關心的是信息而不是如實報導或在小節上完全準確。這個也許是恰當的想法。只不過,當您這樣想,單單只是認為有這可能性,有一類堅持聖經無誤立場的人會立刻嗅出您偏差了,幾乎要把您判為異端似的,然後不屑與您返同一間教會,或不屑被稱為與您同屬一個派系。這誠然牽涉無誤論,我把拙文交給一位牧師朋友過目時,他在回應裡也是這樣說,並且他提到惠頓神學院(Wheaton College)系統神學教授Kevin Vanhoozer 的見解: Vanhoozer認為 \"Scripture, in the original manuscripts and when interpreted according to the intended sense, speaks truly in all that it affirms.\",就如地圖,地圖可以沒有錯,但若不懂得讀作者原意,便會以為地圖不準確或不可靠。然而,若要像 Vanhoozer 這樣看無誤論,其實無誤的正是作者原意,也即是我在文首裡說的那個意思,也即是說,如實報導不是這個無誤論的重點。如此,有可能「無誤論」這標籤並未能捕捉著這裡的討論重心,因為它可以指涉作者原意,那麼我們就不用排除作者有可能在編排上放了一些心思。我建議讀者不要因為爭拗「無誤論」的名稱而忽略本文接著提出的要點。 暫時看來,用「四福音的作者並不關心如實報導,他們關心的主要是其中表達的那些信息」來解釋,似乎是唯一出路。但這代表了甚麼意思?這代表了,假定那四位作者不是無意識地亂寫,假定他們知道很多耶穌事蹟(正如約翰福音作者說還有很多可以寫下來),他們在書裡有關耶穌言行的選材總是會有取捨的,即使談同樣的某一些事件,他們也要決定事件的次序,或決定他們想以甚麼次序帶出甚麼重點。如此,同一個事件可能在不同福音書裡會被編排為帶出略為不同的信息,因此也(部份地)解釋了為甚麼不同福音書對同一事件或言論會有不同側重點。 例如,為甚麼有些福音書會講家譜,有些不講,講的時候,有講這堆名字,有講另一堆名字。為甚麼某些故事只出現於某一福音書,而其他福音書沒有的呢?例如失錢、失羊和浪子比喻只出現於路加福音。為甚麼在平靜風浪的故事裡,唯獨馬可福音有提到門徒質疑耶穌「我們喪命,你不顧麼?」,但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裡卻沒有提這個?接著平靜風浪後,為甚麼鬼入豬群的故事,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裡會那麼詳盡,在馬太福音裡卻好像匆匆提過便罷?(參馬太福音八23-34、馬可福音四35-五20、路加福音八22-39)或許這些編排取材未必每一個都有特別意義,但其整體重要性卻是不容忽視的。 總結而言,字眼劃一的如實報導不可能成立,退一步來說,聲稱四福書作者用不同但兼容的方式講同一事實,也許可以成立,但似乎更值得關注的是,在認定基督教思想下,最恰當的理解應該是,作者在編排上別有用心,這些用心可會與個別耶穌言行的同樣重要,甚至,若您關心神學建構的話,那些用心可會是更重要的。當然,這裡一定會遇到很多模棱兩可的詮釋,令讀者感到迷茫,用香港俗語說,會讀到「頭都大哂」,但誰說聖經很簡單易明,不用下苦工?


(三)這又如何?

認定了這點後,對信徒會有甚麼反思和後果?有四點可以反思: 首先,一個算得上叫做熟讀四福音的人,若又是一位教導者,他必須要略為懂得這一類話題,並且略為體會到這些問題才能真正令他明白福音書,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尤其不可聲稱這些是過份深奧的學究辯論,然後推搪掉。愚見認為,道學碩士畢業的人都應該要體會和認同這一點,換言之,任何要做傳道的人,在神學院畢業前,理應要學懂這個。 其次,要讀得出這些作者的編排用心,日常教會裡那些半小時的、疑似認真但實際上只求默想的查經方式恐怕完全派不上用場(那些OIA歸納式查經法之類的,若只局限於十數節經文,也完全沒有用)。因為單單讀得出少許作者編排的用意,所需的可能是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學習者大概要讀了四福音幾遍,做了一大疊校對筆記,並且不得不借助參考書來看出一些自己筆記裡遺漏的東西。同理,不幸地,華人教會裡的背經傳統對這方面的認識和學習也是作用不大的。(當然,若您的腦袋是電腦,那就沒問題。但這世界上沒有人能把四福音逐字逐句背入腦,而且,那要是背記原文而不是中文譯本。) 第三,神學一點的反思是,究竟聖經裡講的真理是甚麼意思?假如那些祭司名稱、日期、雞叫次數或故事記述的側重點是可以不同的,甚至未必兼容,我們可以在甚麼意義下理解那些是信仰真理?留意,我並不是說那些不是基督教真理,而是有了那些理解後,那些仍可以是信仰真理,只是,我們要重新調節我們對「基督教真理」的想法。 最後一點也是神學方面的反思。讀者有沒有想過,為何普世教會不把四卷福音書(或至少是首三卷比較相似的福音書)寫成合參,以致聖經裡最重要的有關耶穌的記載可以統一和清楚一點?誠然,這樣做除了節省時間精神外,更重要的是這樣做並沒有增減甚麼,只是把資料和時間次序排列得更恰當強調時間和邏輯觀念的當代人而已。這有點像某些學習者想找出聖經對宣教的看法,於是把所有相關經文抄錄出來,為求一目了然。這似乎很有價值罷!?(誠然,我廿多年前買下的一本 study bible 裡正正有這樣一個合參。)當讀者認為聖經是神的說話時,對四福音而言,這個神話語的地位,究竟是給予那個合參而成的略為完整的耶穌生平「實錄」,還是那些篏入了四種不同敘事和編排用意裡的耶穌言行?那些敘事或編排特色也算是神話語(或神聖啟示)的一部份嗎?甚至,會否那些敘事或編排特色才更算得上是神話語(或神聖啟示)的主要部份? 由於我不是聖經學者,我對本文提出的種種疑難,並沒有很多確實答案。但我提出這些聖經神學議題來,是因為我不希望一些信主年日較長的信徒被一種過於膚淺的「教會查經」所誤導,以為現在輪到自己接這一棒,一代又一代地傳承著一套「正統信仰思想」,然後傻傻地取消掉這些聖經神學議題,或推說那些聖經神學議題只是象牙塔聖經學者才需要關心的事,甚至把提出這些議題的人視作沒有信心接受正統教導、破壞教會穩定及和諧云云。事實正好相反,認真讀四福音的人才會煞有介事地問這些問題!正如我在文章起首時說過的那個查經小組的經驗所示,不知何故,今天在各處教會裡均有很多自以為熟讀聖經的信徒到處如此教導別人,但其實他們連察覺本文提出的重要聖經神學關鍵思想也不能(更遑論嘗試處理那些議題)。假如教會查經的目的是要明白聖經,假如他們的責任是教導年輕信徒更明白聖經,為甚麼他們自己連認定這些是認識四福音(以至整本聖經)的重要竅門也未做到?這不令人嘆息嗎? (這裡隱然也牽涉教會裡一個流行的對宗教教育的誤解,那會是我日後的文章會討論的,屆時便接回我之前有關教會事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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