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基督臉譜之八

為人捨命的救主

耶穌的名字就是救主的意思,從他的教導和所行的神蹟都合乎一個有能力的宗教領袖的要求,眾人有意推舉他成為以武力革命的領袖,但是耶穌沒有把自己交託給人,因為他知道人的心(約二23-25)。在受難前,當門徒明白他的彌賽亞身分後,雅各、約翰的母親要求將來兩個兒子在耶穌的國度裡要包辦左、右丞相,耶穌問:「我喝的盃你們能喝嗎?」(太廿20-23)進入榮耀先通過受苦、受死,這是彼得無法接受的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3節至五十三章12節形容的「受苦的僕人」是指著耶穌而言,耶穌自己也刻意以此來定義「人子」在世的身分。耶穌的拯救是「從內而外」的,先有個人生命改變才有社會的革新。 施洗約翰曾指著耶穌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在最後晚餐將自己認同為逾越節代贖的羔羊,吃餅的時候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喝葡萄酒的盃時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十四22-24)。這是象徵著耶穌「內滲」(infiltrate)於門徒的生命中,與所有以「信心」領受,吃這餅、喝這盃的人完全合而為一(約六47-51);耶穌代贖的功效進入人的生命(羅八3-4),最終的驗証是良心得到潔淨,是舊約贖罪祭無法達成的結果(來九23-28)。基督做為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超越亞倫的祭司等次(來七1-28),因為他做為上帝兒子把「自己」一次獻上,便成就了牛、羊無法代替的(來十1-4、19-22),承擔世人的罪,成為挽回祭(propitiation)轉離了上帝的憤怒,使人與上帝和好(約壹二2,四10;羅三25;來二17)。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