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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使命(下)

使命的子民(the whole church)

萊特於第三部分闡釋「身負使命的子民」(189-392頁),說明亞伯拉罕與以色列被揀選為獨特的,為要祝福萬民。作者以「出埃及事件」(第八章) 與「禧年」(第九章) 來論述救恩。我們通常把「出埃及事件」或過度屬靈化解讀 (276-280頁),或過度政治化解讀 (281-286頁),前者只有個人救恩,後者就成了「解放神學」。整全的解釋則兩者兼備,個人屬靈與結構性的罪同樣需要拯救,佈道與社會行動兩者並重。萊特看使命群體的「倫理」也是重要的(第十一章),我們的生活也是彰顯使命的部分。 「使命子民」理解到正確的教會觀,不是「場地」(place) 或「節目」(programs),乃是一群蒙上帝拯救的子民,離開了舊有國度,現今活在上帝的治權下面。每位追隨耶穌的門徒都是「受差者」,不單單是少數的「專職宣教士」而已,而教牧的角色,就是導引、教導、賦權上帝的子民各按其召命、恩賜、學識與技能等,在不同領域內見証上帝的臨在與治權。「使命子民」理解到使命之場景,不是堂會以內,乃是群體生活與工作的世界;牧者的職責並非裝備信徒如何在教會內過生活,乃是如何在職場、家庭、社區、公共空間等彰顯上帝的榮光。


使命的教會(missional church)

Missional一字,據說是美國富勒神學院宣教學者范榮真博士 (Charles Van Engen) 於1991年首先採用,其後此詞彙逐漸流行,促使歐美教會人士就此有不少討論。Missional Church: A Vision for the Sending of the Church in North America (1998年出版)與「福音與文化網絡」(The Gospel and Our Culture Network) 在神學方面,促使教會重新理解宣教工場不一定是遠方未得之民,堂會身處的社會與文化,正是履行使命之所在。英國宣教士兼神學工作者紐畢真 (Lesslie Newbigin),他的著作喚醒了教會人士,重新思考教會的存在與使命的實踐,兩者存著不能分割之結連。 不少教會人士對使命的偏差理解,就是看教會為成就使命的唯一工具,於是建立「使命教會」(missional church),重點仍是以本身組織為中心點。「使命教會」雖以地方堂會作出發點,注重的不是本身物業、事工與服務等擴展,乃是關注上帝國度在世界場景中的運作。華人教會領袖應看「國度擴展」重要過本身勢力的拓展;萊特於書裡表明使命的焦點不是「教會中心論」,乃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萊特著《上帝子民的宣教使命》500-503頁)。 堂會與機構有了亮麗的「使命宣言」,或建立了「基督王國」(Christendom),這些做法不等同就是「使命的子民」。教會領袖知道「國度議程」大過堂會、機構或個人的良好意圖;惟有放下自大與私心,沒有潛藏的議程,只求國度的彰顯,才能取得信任與合作,與其它群體一起成就國度使命。


結語

華人教會領袖要用「新思維」(也不一定是新,乃回到聖經框架作思考) 來重新理解「使命」。筆者認為這三個框架 : 使命的場景是否「整個世界」、使命的參與者是少數或整體 (「整體教會」),而使命內容是否反映「整全福音」之深廣,這三方面的準則有助我們辨認「上帝的使命」! 我們需要「整體教會」(the whole church) 一同受上帝差派,參與「整個世界」(the whole world),展示我們所信與所活的正是「整全福音」(the whole gospel)。 整體而言,本書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聖經神學鉅著,內容以「上帝的使命」貫穿,向讀者整全地講解使命的具體內容與方向。本書展示的使命內容,應成為華人教會要實踐使命的整全景觀。

(後按 : 萊特認為「使命教會」有些語病,因他認為教會是因使命而生,正常教會就是要成就整全的使命;當西方與華人教會把教會「單一議題化」,只追求數字增長,於是就有所謂「使命教會」的興起。「使命教會」在本港尚未成為風氣。)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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