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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潘霍華的先知本色

有機會聆聽中神院長余達心牧師講論「潘霍華 : 絕地中的先知本色」,問題時間竟有聽眾問講員:「哪些是先知本色 ?」這自然帶來余牧的回應 :「我由頭至尾所講的正是先知本色 !」余牧毋須勞氣,現今本港大多信徒就是如此不濟;思考停留於直線或簡單,講解務要「畫公仔畫出腸」,不能一點即明。 當潘霍華27歲時,希特勒於1933年就任德國總理不久,他就在電台廣播公開反對希特勒的「領袖說」;潘霍華看這些Führer (領袖) 只會為德國人民帶來Verführer (錯謬領袖),這段廣播自然「被停播」。潘霍華的先知本色,正反映於他堅守神學信念,不理會所謂「政治正確」,不追隨主流教會作出妥協,公然反對納粹主義及日爾曼種族優越主義。後來,潘霍華加入了「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並且領導地下神學院。 潘霍華批判教會已經走向偏差,過於追求本身的舒適和特權。潘霍華認為教會必須拒絕廉價恩典,擁抱重價恩典;今日教會不再是「終末立約的聖禮群體」,乃「被工具化」與「被市場化」了。教會已失掉了《聖徒相通》(潘霍華的博士論文Sanctorum Communio),成為各自競爭的「宗教企業」。教會敢於有別世界價值的勇氣嗎 ? 潘霍華曾問一個使人不安的問題:「在1933年的世界裡,誰是耶穌 ? 人要在哪裡找到祂 ?」對潘霍華而言,1933年的基督,就是受逼迫的猶太人,以及被下監牢的教會異議份子。現今對教會而言,我們的先知要為哪些群體發聲 ? 正如余牧輕輕帶過,「地產霸權」正欺壓著升斗小民;筆者倡議的先知本色是教會能否進一步登報聯署,舉行集會,公開反對「地產霸權」,我們若能這樣做,肯定會改變目前社會對教會「重性德、輕公義」的觀感。 「教會惟有為他人而存在,才算是教會。第一步,教會需放棄本身所有的財產,以供應他人的需要 …… 教會必須分擔一般人生活的世俗難題,教會不是去管轄,而是去協助和服務。」《獄中書簡》也許教會毋須放棄本身所有財産,只要把至少十分之一用於濟貧或扶貧,全港教會不同組織這樣做,會帶來社會怎樣的影響。潘霍華的「教會論」,教會不應只看本身的利益與權力,乃是《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以致走上十字架,活出「重價恩典」之信仰。正如余牧所言:「教會必須在無神世界中分嘗上帝的苦。」 現今教會有一種錯誤的成見,偏激必是有問題;潘霍華的先知本色,正好說明有深度思考的牧者或神學工作者,也可以提出常人不理解的那些激進行動。潘霍華參與暗殺希特勒的計畫,務求制止「狂人繼續駕車害人」。潘霍華被裁定有分參與1944年反希特勒的爆炸案,被捕下獄。潘霍華不為個人行動自辯,他不認為刺殺希特勒是「倫理正確」,他作出個人判斷而有所行動。近日,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倡議的「佔領中環爭普選」行動,放在潘霍華的歷史場景看,也是個人經思考後要採取的抗爭手段;若行動展開,教會領袖應該怎樣表態 ? 我們怎樣看待「公民抗命」? 「一個人必須放棄把自己造成某種人物的企圖…… 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與困難、成功與失敗、一切經驗與無可奈何之事。就在這樣的生命中,我們才把自己無條件地交在上帝手裡,參與祂在世的苦難,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一同警醒……這樣,當我們參與上帝的苦難而生活於今世,成功怎能叫我們傲慢,失敗又怎能使我們走入迷途呢?」(《獄中書簡》,180~181頁) 潘霍華對筆者的再三提醒,作基督的門徒不是只有言說,乃是敢於行動;即或行動有錯,這又何妨 ? 余牧以潘霍華之詩〈我是誰 ?〉為引言,這裡作為聚會後反思的結束,也是合宜 !


〈我是誰 ?〉

我是誰?他們常常告訴我說,我從我的單人囚室走出來時, 安寧、愉悅、堅定,像一位紳士步出他的鄉間別墅。 我是誰?他們常常告訴我說,我總是對我的看守們這樣說話,隨便、友善、清楚,似乎在此發號施令的是我。 我是誰?他們還這樣告訴我說,我承受著這些不幸的日子,是那麽平靜、樂觀、自豪, 猶如一位慣於獲勝的勇士。 那麽,我真是別人所說的那樣呢?還是只不過如我所知的那樣?不安、焦渴、病弱,如籠中之鳥, 爲呼吸而掙扎,似乎被人掐著喉嚨, 眷戀著色彩、鮮花、鳥兒的歌唱, 渴望著親切的話語,有人來作伴, 因期盼重大的事件而輾轉反側,爲無限遙遠的朋友而無力顫慄, 疲倦困乏於祈禱、思索和行動, 怯懦軟弱而準備告別人世? 我是誰?是前者呢,還是後者?我今天是一個人,明天又是另一個人嗎?還是同時兼爲二者?在他人面前是僞君子,在自己面前又是個愁苦不堪的可憐蟲? 或者,我心中是否有某種東西像一支敗軍, 倉皇潰逃,丟掉了已到手的勝利? 我是誰?它們在嘲弄我,這些寂寞的問題。 上帝啊,不論我是誰,你知道,我永遠屬於你!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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