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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與不信

約翰福音十章19-42節


引言:

在約翰福音中有很多關於耶穌談道的例子,除了比較著名的尼哥底母和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外,還有不少的記載可以幫助信徒學習如何談道。這些記載大部分是有關耶穌如何面對不信的猶太人,其中也包括文士與法利賽人在內。這些記載的重要性在於幫助信徒面對未信者的質問、解答未信者的疑問、最後引領未信者的改變。信徒從這些記載中可以明白未信者為何不信,又會看見耶穌如何面對這些未信者的不信。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要得人便要先明人;名師出高徒,學談道、找名師,莫強於找主耶穌自己。 自古至今,世人有信的也有不信的,傳福音的人要盡一己之力去明白人為何不信,又要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人可以相信。人最後會有信的也會有不信的,在信徒盡力而為之後,不信的人也要為自己的不信負責。

(一)人的不明

19節中提及猶太人為了「這些話」而起了分爭,而分爭的內容便是有人認為祂是被鬼附的,有人則不以為然。人為何會以為耶穌是被鬼附的呢?「這些話」正是指耶穌在十章1-18節中所說的話。羊圈比喻中耶穌談及好牧人的內容並沒有甚麼大的問題,但當祂談到祂可以叫人得生命,祂又要為人捨命,然後更進一步說到祂有權捨命又有權取回來的時候,猶太人便無法接受了。他們於是便下了一個「被鬼附」與「瘋」的結論,意思是祂所說的是語無倫次、不堪入耳、不能接受的。 在傳福音的時候,信徒也會常遇到這些的評語,人以為我們說的都是「鬼」話,都是「瘋」話。神的存在、神的創造,耶穌是神又是人、為人而死,死後復活、只要信便可有永生,這些都違反了人的一般常理,甚至違反了人的一般常識。 未信的人不明白我們所說的不要以為稀奇,我們認為明顯的道理對他們來說往往卻是胡言亂語,因此信徒要有耐心地加以說明,又要給對方時間去明白。每一個人對不同的事會需要不同的解釋,需要不同的時間才可以明白,因此在與人分享福音的時候、講解真理的時候都不能一視同仁。福音與真理的內容不可變,但講解的內容與時間則應因人而異。

(二)人的執著

耶穌在修殿節時正在殿中,有人對祂提出指責:「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24節)。」談話中直指耶穌,他們的意思是祂令他們猶疑不定,也是祂沒有明明告訴他們到底祂是否基督。但耶穌的回答也直接了當:「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25節)。」耶穌多次表明自己的身分,在第四章中,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明說祂就是基督;在第五章中祂詳細地談及祂與父的關係;在第六章中祂不單宣告祂是生命的糧,更指出人子如何使人有永生,彼得隨後在68-69節中更承認耶穌有永生之道,又相信祂是神的聖者;在第七章中耶路撒冷中的人便是為了耶穌有基督的身分而爭論(25-27節);在第八章中祂更自稱「我是」(28節),這是神的稱號,可以說是再直接不過的了;在第九章中耶穌對醫好的瞎子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37節)。 一次又一次耶穌表明了祂的身分,但猶太人仍然認為耶穌沒有明說,這豈不是有點不合情理嗎?事實上耶穌不是沒有明說,耶穌只是沒有說出他們要聽的。他們的問題便是不能接受耶穌是基督,他們是期待彌賽亞的來到,他們也盼望基督的來臨,但對於這位耶穌,無論祂的言論、祂的宣告,他們都不能接受。 猶太人對彌賽亞、對基督不單有一定的期望,更有一定的要求,他們的問題便是自己的執著、對神作事的執著、對基督身分的執著,只要不合乎他們所想的,他們便堅決不受。 耶穌在第五章39-44節中便清楚地指出了他們的問題,他們以自己的榮耀高過於神的榮耀。他們要神聽他們而不是他們聽神的,因此耶穌在十章27節提醒他們羊會聽祂的聲音,不單會聽,更是要聽,因為聽才可以有永生。 人的執著不是一朝一夕的,要放下往往也需要有一個過程。執著不是不可以放下,但需要解之有法。不同的人的不信背後都有不同的原因,甚至相同的原因也會有不同的程度。信徒要先明白未信者的執著,然後對症下藥,幫助對方放下不該有的執著。

(三)人的理性

有人認為信仰是非理性的,因此不要用理性與人談道,但神是一位有智慧的神,整本聖經也記載了不同的道理,以致人可以循理而行、按理而活。在信仰的某一個層面,如神之無始無終、宇宙之被造,這都不是理性可以解釋的,但在談道時,談到人、談到人生、談到人生之後,都可以按理分析,以致人可以明白。 耶穌在這段經文中用了一個很好的談道法,便是「由對方作出發點」,當猶太人因為祂自稱為神而要用石頭打他時,祂引用他們所敬重的律法來為自己的身分辯護(30-36節)。祂用遞進式的方法來反駁他們,祂巧妙地指出既然他們的律法也如此說,祂便更可以自稱為神的兒子。 信徒有時不用急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又或分享自己的信仰,不妨試試由對方作出發點。人若說沒有神,不妨問問如何證明;人若說人死如燈滅,何不問問對方他如何得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這不是為了刁難,乃是為了鬆土,以致福音的種子可以落在土中,有發芽結果的機會。 最好的傳道往往不是平鋪直述,而是引人思考,因為自己思考而得的總比別人告知的更穩更實。鬆土之後便可以撒種,撒種之後便可以施肥,可以灌溉。信徒要觀察入微、細心引導,當對方願意或可以接受的時候便可以單槍直入、講解真理、分享福音。人的理性也是神所給的,信徒為何要棄而不用呢?若能加以善用,效果往往會出人意料之外。理性不是邪惡的,不用反是不合理。


(四)人的眼見

中國有一句話說:「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再好的理論也要有證明;再好的事物也是有果效。約翰福音中除七個宣告外,還有七個神蹟。神蹟的目的便是為宣告作依據,以致人可以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二十章30-31節)。口說無憑,這是人之常情,因此耶穌多次向他們提及祂所行的事(25、32、37-38節),很多人後來信了也是因為看見耶穌所行的事(41-42節)。 人所需要看見的,神都已經給了,神不會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以致人可以信祂,否則神便要為人的不信負責。正如羅馬書一章19-20節中所記,神的事情是人明明可知的,人不以神為神乃因人不肯,人不信不能說他不可以,只能說他不願意。自創世以來,神藉著整個宇宙、以色列整個國家、主耶穌的整個人生、神啟示的整本聖經、歷世歷代信徒的生命見證,人要看的、人需要看的,都有了,也都夠了。 為要讓人看見,信徒要做的便如同撒瑪利亞婦人所作的,她回到城裡對眾人說:「你們來看」。信徒要帶人去看神所展示的,以致人可以看見、可以回應、可以相信。羅馬書十章14節指出「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同樣,未曾看見的,怎能相信呢? 信徒不單要助人看見在宇宙中、在歷史中神的作為,更要讓人看見祂在信徒自己身上的作為。人要看,信徒便要帶他們去看,讓他們看見;信徒自己要先看見,以致才可以帶人去看;信徒自己也要先改變,以致人才可以有所見。認識神愈多便可帶領人看見愈多;順服神愈多便可以讓人有更多的看見。

結語:

人不信總有原因,人信也總有原因。人要由不信轉至信不會無緣無故,也不會事出無因。作為福音的使者,信徒要明白人不明白的地方,給予時間幫助對方明白不明白之處。不信的人總有不信之原因,甚至不信的攔阻,信徒要以忍耐的心態,配以認真的態度,循序漸進,幫助對方放下成見、放下執著。人在信仰路程上的起點又會各有不同,信徒要學習由對方作為出發點,引導對方開放自己,以達到鬆土的果效,然後才撒種、澆灌、施肥。最後,人要有所見才可以有所信,人不可能全見但一定要有所見,由看見能見的進而相信那未見的。信徒要幫助人去看見神所展示的、所預備的,又要讓人看見自己生命可以因信仰而有所改變。 人信與不信都有不同的原因,也有不同的過程,每一位信徒都可以成為人信與不信的原因,也可以成為人信主過程中的一部分,重要的是信徒要成為別人信的原因,也要成為別人在信的過程中前進的一步。信與不信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生死攸關的事,信徒絕不能掉以輕心,反要加以用心,再加上信心,又靠著愛心,把人一個一個地引到神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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