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
愛生命・愛香港
黃成智──
善用人生點滴
黃成智
31/3/10
(am730﹐2010年4月1日) 在香港,當公眾人物從不是易事。自2008年重返立法會,黃成智就因《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和「誤報」社工身份而被傳媒和網民口誅筆伐。可是,從政路上經歷多番起跌,反而造就黃成智更多解難的操練。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挑戰和質疑,黃成智選擇以自己的人生經歷和專業知識,還有一直堅持的信念,見招拆招,繼續為社會出謀獻策。
難題,一直也在
轉戰政界以來,黃成智面對不少困難。他說:「從政之初,因為『新手上路』,有很多事也不懂,所以我在處理市民的訴求時,除了借鏡其他議員的做法,也會參考自己的成長經歷。我在教會長大,受過導師和牧者的教導,也試過作為導師指導青少年。在這些經歷中,我學會如何關心別人,聆聽別人的需要,就算不能每次都完全解決市民的問題,至少也讓他們安心,漸漸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我也會運用社工的專業知識服務市民。初任議員時,我對政府的政策並不太熟悉,於是便多加『惡補』,以了解政府的想法和各項政策可改善之處。作為議員,難免與權威和惡勢力起衝突,我就曾試過替新界鄉村的居民,對抗無理收地的惡霸。在這類處境中,如何保護自己和市民?如何緩減衝突?如何確保事情不會因我的介入而惡化?當中要取得很好的平衡。我很感激上帝在我身邊預備了一些天使,包括我的家人、教會的弟兄姊妹和政界前輩,讓我知道怎樣面對挑戰……我覺得要解決問題,首先要將自己的經驗和知識整合,其次要聆聽別人的意見,改善自己的不足。」
「雙失」的四年
2003年,黃成智失去區議會議席。2004年,黃成智因為「鑽石名單」策略失誤,在立法會選舉中失利。一年內完全失去議員身份,黃成智再次運用經驗和知識,面對政治生涯的低谷,他說:「其實,落選立法會時,我也曾感到徬徨。2003年落選區議會,我便辭任社工,專心準備2004年立法會選舉,豈料又落選了。當時,我的親友很為我擔心。那時我已四十多歲,而且議員難免得罪權貴,誰會願意聘用我呢?可是,家人很支持我,鼓勵我將前路交託給上帝。在卸任後,我立刻和弟弟籌辦了三場佈道會,結果不少教會邀請我主領聚會;後來,有朋友邀請我出任公務員培訓導師,與公職人員分享怎樣與議員和傳媒溝通。此外,我也在電視台主持時事節目。結果,沒有當議員的四年,我雖然沒有固定工作,但也有足夠的收入維持家庭開支。在人生最艱難的時候,上帝過往為我安排的學習和經歷,正好應付我的需要,使我感到祂無時無刻也在支援我。」
重返議事堂後……
2008年立法會選舉,黃成智成功取得議席,卻因《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被網民大肆批評,被扣上「基督教右派」和「道德塔利班」等帽子;去年,他又因「續牌風波」被質疑信仰是否純正……信仰背景似乎為黃成智帶來不少挑戰,但他仍堅持要在工作中實踐信仰原則,他說:「我從來沒想過要在議會中維護信仰。我只覺得,作為基督徒議員,價值觀是早有定位的。例如,我的信仰讓我明白家庭核心價值對社會的重要性,我便不會在議會中作出違反這種價值的動議和行動。近年,我更和政治夥伴力推『家庭友善政策』,要求政府在制訂房屋和教育等政策時以『提高家庭關係,提升家庭功能』為主線,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以應對不斷湧現的青少年問題。我認為,議員有責任讓大眾和政府知道,我所持的是一個怎樣的價值觀,而我又會怎樣踐行出來。若果我不公開基督徒身份,大眾便未必理解我的價值觀從何而來,也沒法說服他們考慮我的建議。此外,我的信仰也提醒我在犯錯時需要承認。去年因為自己的疏忽,沒有完成社工註冊的續期,因此我樂意接受批評。其實作為議員,不論是否基督徒,也應事無大小向公眾好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