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神旨意(一)

這個題目我思考了很久,本想幾年後以一本專書形式討論,但現在還是寫一點,相關討論十分多,可能要以幾篇文章來作初步探討。我認為在福音派教會裡,人們對神旨意有很多嚴重誤解,亦沒有正面一點的理論建構。這是有點教人摸不著頭腦的,因為神旨意是福音派信徒生活的十分核心部份,但卻總沒有人認真處理過其中的義理和回應容易出現的錯謬,難道沒有牧者或神學教授留意過這個的嗎?


一,神旨意對福音派信徒的重要性

神旨意為何是福音派信徒生活的十分核心部分?有兩個原因──護理觀和道德抉擇。福音派的神學雖然雜亂,但其護理觀都會強調上帝活現於每一個信徒的生命裡,自然歷史和自然解釋是不足夠的,這護理觀要求為每一個人度身訂造的屬靈故事,在故事裡上帝特意為這人那人做了很多事,令他們的生命充滿引導,也即是充滿了神的旨意。如此,每一信徒都會「神化」地把他生活裡的大大小小事情視作上帝的安排、教訓、提醒、指示等等。 與此相關的是道德抉擇。由於福音派不像天主教會或其他主流新教宗教,有一套完整的、包括倫理指導理論的神學,福音派信徒多數只能把一切道德倫理抉擇視作個別信徒在上帝面前獲得領受,因此遵行。〔如此,難以成立的道德神諭論(註1)也要成為顯學。〕那麼,福音派信徒在各種道德抉擇裡便需要訴諸神旨意。為甚麼我要誠實?那是神的心意,我要遵行,而不是因為人人都有一種道德直覺或康德式思考。為甚麼我要做這一份工?那是神的心意,我要遵行,而不是因為那裡有社會裡美善的公益(common good)我應該去追求。為甚麼我要跟某人談戀愛?那是神的心意,我要遵行,而不是我們相愛著對方(註2)。為甚麼我要聯署反對違反人權的事?那是神的心意,我要遵行,而不是我相信有一些普世道德倫理是任何文化皆不可違反的。同類思維可見於所有福音派信徒的人生抉擇和道德考慮。(註3) 這樣的護理觀和道德抉擇觀在神學理論建構上原是會遇到很多困難的(因此不難明白為甚麼歷代基督教流派裡並非人人皆接受),但可惜今天的福音派信徒不喜歡談神學理論建構,他們的「學術」精力只用來建構各種附屬理論來包圍這些不得被理性質疑的教條。無論怎樣,為免令文章過於艱澀,在這幾篇文章裡,我儘量不會談那些理論困難。在本文的下半部,我會指出幾個有關神旨意的流行錯誤。


二,有關神旨意的常見錯誤

A. 沒有憑據的尋求

面對著別人孤獨、失戀、失業,或跌入各類困難,很多信徒會安慰說:「神會為你安排的了,耶和華以勒(註4)啊!不用擔心,我們來尋求神的旨意吧。」然而,誰說神的旨意是要那人脫離那些困難?誰說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要在這幾方面順順利利?上世紀七十年代的美國流行歌手 Karen Carpenter 的一首名曲,叫做「I need to be in love」,首句歌詞如下: The hardest thing I’ve ever done is keep believing There’s someone in this crazy world for me.(註5) 每次聽到這一句歌詞,我都會心想,誰說每一個人在生命裡皆獲得愛情?聖經哪裡有承諾過每一個人(或每一信徒)都有美好的生活嗎?若沒有,那些安慰者憑甚麼說神會有這樣的旨意?同理,誰說人人讀書都順利,可以取得學位?誰說追求夢想的人終能夢想成真?誰說好人必須有好報?誰說人生花香常漫?(註6)舊約的約伯記豈不正正要打破這些想法嗎?在沒有憑據下堅持上帝會有安排,這會否是妄稱上帝的名呢?(註7)


B. 被馴化的神旨意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有關神旨意的流行錯誤是,人們早就有自己對事情的判斷,只剩下少許空間,在那裡他們卻聲稱要尋求神的旨意,並且煞有介事地認為他們在那微小空間裡的抉擇有甚麼感人的委身或經歷,或旁人煞有介事地指斥那人在那微小空間裡不夠認真尋求神的心意。例如,有人早就認定自己中學畢業後要讀大專院校,他不會考慮直接出來社會工作,於是,他口中的尋求神旨意,只是神的心意是否要他修讀哪間學院的哪個科目。在過程中,當事人甚至可能以為自己很敬虔,為了這事苦苦禱告了三個月,到某刻神旨顯明,便毅然踏上那條路。然而,為甚麼要先假定神必定想他讀大專課程?人生那麼多可能性,為甚麼要按自己的意願先排除某些可能性,然後剩下少許空間,才叫上帝來指引一下?雖然讀大專幾乎是任何一個香港人都會認同是應該做的事,但我們憑甚麼說那必然也是神的心意?未問準這個就斷定如此,這樣看待神旨意可會是對神不敬! 怎樣的尋求神旨意才是徹底?由於我出身於十分保守的教會,所以早年有幸學習一首據說曾經十分流行的聖詩〈順服〉,歌詞如下: 順服 我所行走的路,引我更近天父,雖然經過痛苦憂傷; 雖非我選之路,但我若走己路,我會失去喜樂歡暢。 若我要得冠冕,要背負我十架,雖非我願背的十架; 既然要賜給我,我願背負不怕,為主的名負此十架。 救主在前引領,我願順服主命,祂的慈愛向我顯明; 我心最高渴望,遠超世界之上,只有順服我纔得勝。 副歌: 非我願做之事,非我願去之地,因我不配選擇自己的路, 救主為我揀選,這是最好無比,願主指引我去或留。(註8) 若要徹底地單單尋求和遵守神旨意,就不能把神旨意「馴化」(domesticated)──自己首先劃下某些不可逾越的界限,然後剩下丁點空間,叫神來替你選擇。徹底地尋求神旨意,是要連那些界限也可以逾越和質疑的。然而,相信各位信徒讀者都會認同,絕大部份在教會裡談的尋求神旨意,主要都是馴化了的那一類。 當我們明白到我們在教會裡談的尋求神旨意原來很多都是如此被馴化了,我們便不難想到,這個原本是讓神在信徒生命裡佔有主導地位的神旨意,其實反過來被信徒的思想影響和管轄著。(這樣說起來,可真有點大逆不道!)這個思想有時是連那信徒本人也不自覺的,但自覺與否,那思想的影響是不容否定的。同時,我們也得留意,當一個信徒要求另一信徒尋求神旨意時,由於他理解的神旨意是馴化了的,他的思想就摻雜了其中,如此,他有可能不自覺地把自己某些價值觀強加諸別人身上。


C. 開門和關門?

(B)點說的馴化神旨意,其中一個極其流行的具體表達就是信徒中間常說的「開門關門」論。以求職為例,大部份信徒都認為,如果他寄出十份求職信,只有三間公司肯安排面試,那就是神關了另外七間公司的門,亦即是說,神的旨意是在剩下的三間公司之一。如果面試後只有一間公司決定聘請他,那間公司就是神想他要去工作的地方,因為那是唯一開了的門,那門是神替他打開的。 這裡有兩個錯誤,可用第一型錯誤(type I error, false positive)和第二型錯誤(type II error, false negative)來說明。人們以為,開了的門就是神的旨意,這裡的第一種錯誤是,誤以為關掉了的門並不是神想您去的地方(false negative);第二種錯誤是,誤以為開了的門就是神想您去的地方(false positive)。在沒有馴化的神旨意觀念下,關掉的門可以是神用來考驗您的判斷能力和道德勇氣的時機。或許,正當您想助養一名窮國小孩,您突然要應付家人一筆昂貴的醫療開支,您究竟應該看那是神關掉那扇門,抑或看那是神給您的信心或道德考驗?同理,開了的門也可以是神用來考驗您的判斷能力和道德勇氣的時機。某些美國宗教右派信徒認為他們必須投票給共和黨候選人,在2012年的共和黨候選人爭逐裡,一個又一個好像很敬虔的基督徒都落敗,剩下一位摩門教徒的候選人;那麼,究竟那候選人是否神打開了的一扇門,讓他們視之為神所揀選的領袖嗎?(註9)


D. 信心等候?人生如何進退有度?

人生裡何時要向前走一步,何時要在現有處境裡安然知足?這個影響深遠的如何進退的問題,顯然是任何人在其生命裡的重要考慮,乃任何希望自己人生活得合神心意之福音派信徒必須切切尋求的。然而,在開門關門論之類的把神旨意馴化的思想影響下,這重大考慮卻被模糊化,人們可以規避這方面的思考和尋求,把事情統統都推在哪扇門打開了,或哪扇門關掉了。若有信徒沒有認真思考過這方面,或沒有就這方面認真尋求過神的心意,或尋不到任何明示,卻自以為遵守了神的旨意,可會是一個嚴重自欺。 試想想那篇著名的尼布爾安寧禱文: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註10) 每當我聽到有信徒引用這禱文,我心裡都有衝動反問:「您可曾留意到,這禱文裡最關鍵的是第三個祈求──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前兩個祈求是很優美的,我相信那吸引了大部份信徒的注意力,但其實最困難的地方是怎樣判斷何時要知足、何時要有勇氣改變現實。 從前有一位女傳道人在閒談中問我,為甚麼她的丈夫那麼熱心於社會行動,他為甚麼不學習在主面前安靜,等候主的工作,把混亂改為有秩序?其實這正是我這裡談的進退有度的問題。某種傳統教會教導主張,我們要把一切交託主,不如意的事自然會弄好,或一條另類的出路會適時出現;即或遇上不公義,也要聽憑主怒,不自己伸冤。這顯然就是欣然接受自己不能改變的事的進路。然而,如果這世界上所有人都這樣被動,恐怕一切事都做不成了,就連安排下季週會主題的教會會議,也會無法成功進行和作出決定。但另一端也不容易找到適當的落腳點。要多麼積極才足夠?是否任何困難都不是叫我們停下來的信號?是否一位立志要去非洲宣教的信徒,明知自己沒有相關語言能力,也沒有健康身體,仍然要排除萬難地拼死的跑去非洲,獃幾年後一事無成地病逝,就叫做堅持自己從天上來的領受?抑或,這是一種愚昧?誰可以斷定?當事人聲稱有一種確信,那就足夠嗎?他會否有自欺? 二次世界大戰時,反對希特拉的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發現他剩下可以阻止邪惡的方法是行刺希特拉,究竟他應該進(計劃去行刺)抑或退(學習安然面對政治現實)?(註11)那些教導信徒尋求神旨意的傳道人,究竟有甚麼理論資源來判斷這事?潘霍華的進與退,究竟有甚麼判準可作指引?抑或在那一刻,我們可以說的只會是,各人按自己的領受行?若然如此,原來尋求神旨意裡最關鍵的一步,是最主觀的、最隨意的、或最神祕莫測的。在不關鍵的地方戰戰競競地做好每一部份,唯獨在最關鍵的一步卻訴諸一個神祕的領受,這不是有點滑稽嗎?


三,結語

讀者須留意,我在本文只是在指出有關尋求神旨意的常見錯誤,沒有正面地建構甚麼觀念,甚至,我沒有篇幅處理相關經文或可能有的反對意見。單是指出問題都花了四千餘字,其他的只好留待其他場合再談。(所以我開首時說要寫一本書方可!)這自然會令信徒讀者不安而去。但我認為,令讀者為這事苦惱,總好過讓讀者一直自欺下去。這裡的問題實在是很複雜和事關重大的,可惜通常都沒有人提出來。

1 Divine command theory。參這網上哲學詞典的條目: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voluntarism-theological 2 當然,有些人會把「喜歡對方」納入為神旨意的標記,那也可說得通的。但這個理論上的等同其實會架空了尋求神旨意。有關這點,日後再談。 3 這不暗示他們沒有容許別的理由來支援他們的倫理思考,只不過,最重要的仍然是神旨意,其他可有可無。舉例說,香港裡反對同志運動的基督徒群體常遇到一個困難,他們一方面認為他們在遵行神旨意,另一方面卻又愛聲稱世人也有一些非宗教理由來反對同志運動,不論教內教外,皆有人認為他們此舉有點虛偽,因為明明真正理由是出於自己的信仰,即使非宗教理由最後不成立仍然不會影響他們的立場,但他們卻堅持要用非宗教理由來推銷他們的立場。 4 即「耶和華必預備」,聖經創世記廿二14。 5 參這維基條目:http://en.wikipedia.org/wiki/I_Need_to_Be_in_Love 6「花香常漫」,出自一首古老的《青年聖歌》III的聖詩〈神未曾應許〉(第153首),詩歌正歌內容與本節要旨不謀而合,「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人生的路途,花香常漫……」。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hymns/text/c0124.html 7 我不排除神可以有這些安排,我也不排除有些信徒得蒙聖靈啟迪,從心底裡確信──或確知──事情會如此如此發生,彷如先知。然而,在我的見聞裡,絕大部份信徒皆沒有這樣的直接來自聖靈的經驗,因此也沒有相關的確信。 8 出自《青年聖歌》II第42首,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hymns/text/c2790.html。在互聯網上某處有說,這詩歌原作者是C. Austin Miles,1868-1946。http://www.hymncompanions.org/Apr/10/stream.php。這聖詩其實頗有培靈作用,讀者不妨找來聽聽。但神學理論上卻恐怕有點偏頗。 9 也可想想求愛的例子。有時候,對方拒絕了,卻不是永久的拒絕;同理,對方答允了,卻又不是永久的答允。那麼,某一刻某扇門開了或關了,這代表了神想您不再追求,抑或想您努力一點贏取對方歡心?若您說,開門關門論在這類情況並不適用,我會問:您憑甚麼判斷開門關門論在某些情況下適合,在某些情況下卻不適合? 10 有關這禱文的其他版本或出處,我沒有考究。或可參這維基條目http://en.wikipedia.org/wiki/Serenity_Prayer 11 社關前衛信徒要面對的也相若。不論他們是在抗爭性文化、敗腐政府、教內惡習等,究竟他們要進取到甚麼地步?可否再激進一步來達到目的?抑或他們在某一刻要學習交託?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