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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知足

有一位從香港到台北工作的弟兄,他與一些人合股成立一新公司,去開發一項新業務,他的年薪是全公司最高的,除了是股東外,他亦是公司的總經理,有三年的合約,合約其中一條款是每星期回香港一次,初期星期五下午便可飛回香港,星期一早上再飛回台北,如是者過了18個月,他在這期間內已把公司攪上了軌道,餘下便是市場推廣,由副總經理主導。剛在這時候,董事長有建議,請弟兄考慮減薪一半,並每週延長在台灣的時間,好讓他在一段時間內慢慢學習公司的管理。有見及此,弟兄與董事長商討後,達成在三個月內將公司移交,提前解約回港,因為他覺得公司已上了軌道,他亦認為在台北工作已可告一段落,最重要的,他不想離家太久,與教會的弟兄姊妹交往太少,更何況他是在教會當導師的,他的人生優先是 與神的關係 與家庭的關係 滿腔熱忱地工作與事奉

人生需要學習選擇,學習放棄,亦要知足,因此他便毅然放下高薪厚職回港再工作與事奉,今天亦已在神的國度裡,建立弟兄姊妹的靈命。 願與您分享聖經內知足的道理: 有衣有食,便當知足 箴言三十章8節 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提摩太前書六章6-8節 6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7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8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貪財是萬惡之根,順服神給我們的供應 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 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傳道書五章10節 10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箴言十三章11節 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凡事都要有節制,要追尋有永恆價值的東西 哥林多前書九章25節 25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作眾人的榜樣,熱忱工作(事奉),幫助眾人 使徒行傳廿章35節 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願您順服神所賜給您的,也讓神滿足您的心,一無所缺,一生跟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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