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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Missional引發的誤解

韋特﹙Chris Wright﹚於The Mission of God清楚區分了Mission(使命)、Missionary(宣教士)與Missional(使命導向)三個名詞的基本概念(22-25頁)。華人教會領袖或文字工作者,若不虛心好好理解當中分別,只按個人喜好或事工利益,基於實用心態而任取所需,「上帝的使命」﹙Missio Dei﹚則會肢解至面目全非。 筆者的憂慮是確實的,因為閱讀中不少有關宣教或差傳的文章,提及Missional多窄化為狹義的差傳事工作理解。試看梁定仁於〈迎接二十一世紀的宣教挑戰〉有以下的論述:「《彼得前書》二章八至九節的意思是基督徒要參與宣教﹙be missional﹚,並接受差遣﹙to be sent﹚,而不是光有宣教意識﹙mission-minded﹚,而是坐言起行。宣教不是光讓某些人參與,乃是人人皆被呼召、獲揀選,在他的岡位和處境中為主作見証,根據《聖經》傳講全備福音,也在行事為人上活出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今日華人教會》2010年6月,3頁)筆者肯定梁定仁的觀點,但文章小標題「全民皆宣教」來理解Missional,則有誤導之處。 Missional一字,中譯為「使命導向」,乃英語教會自創名詞,正是刻意要與Missionary「宣教士」作出區分,恐防有教會人士把舊有思維套進去,從而「騎劫」或「抽水」Missional本來的概念。筆者熱心差傳事工,也擔任本地某一國際差會之董事職位,參與堂會也差派與支持差傳事工。「使命教會」自然參與差傳或宣教事工,但華人教會領袖硬把Missional等同是「全民皆宣教」,則混淆視聽,間接影響了差傳或宣教事工的發展。 對「使命教會」的正確分辨,就是地方堂會是否忠於「上帝的使命」﹙Missio Dei﹚?倘若堂會只顧人數增長、節目入座率滿意、堂會事奉人手充足,這明顯有違Missional原義。Missional指向整全使命的教導與實踐;「基本而言,我們的使命﹙假設有聖經告之並証實﹚指向我們作為神的子民,在神的邀請與命令下,我們的委身參與在神本身的使命,就是在屬於神之世界的歷史中,為要成就屬神創造的救贖。」(The Mission of God,22-23頁)因此,任何宣稱Missional的使命,只有個人的救贖,卻排除了整體屬神創造萬物的救贖,均是不完整的。當堂會只顧內部發展,失掉了「外向關注」﹙externally focused﹚,或國度使命,這就不是真正「使命教會」的落實。 Missional關注不是有多少人「來到」﹙come﹚堂會或「返教會」,乃是理解「所有屬神的子民正是教會」﹙we are the church﹚,聚集有時、分散有時;分散是為了成就使命,乃受神「差派」﹙sent﹚進到現場的服事。因此,發揮Missional的職事不一定是堂會以內,乃是在屬神的世界內作光作鹽。「使命教會」的評估,不是多少人在堂會內有事奉岡位,繼續維持堂會的正常運作,卻是能釋放與差派多少門徒在世界不同領域內發揮國度影響力。「使命教會」對「吸引模式」﹙attractional model﹚有強烈批判,強調是「道成肉身式服侍」(可參考Alan Hirsch的The Forgotten Ways)。互聯網有一短片,言簡意賅地說明了「使命教會」為何。 筆者承認「使命教會」不應視為某種模式或策略,容許有「不一樣的表達」(fresh expressions,可參考英國與加拿大聖公會的資源),有不同實踐的進路。然而,Missional否定的是「自建王國」的本位主義,堂會的所是與所作,均由「上帝的使命」來界定。 英語世界有關Missional著作,自Darrell L. Guder的Missional Church:A Vision for the Sending of the Church in North America﹙1998﹚面世以來,多不勝數;Alan Roxburgh、Craig Van Gelder與Eddie Gibbs均是不錯的指引,可惜是中譯本或華人著作尚欠奉。韋特的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即將有中譯本出版,聽聞由台灣同工翻譯,筆者憂心如古斌所言:「譯掉」(翻譯北美福音派同道的新語言時,把教會改革觀念消滅,就是第三步。) 華文神學對此課題並不重視,未見相關的文章實為憾事。連達傑牧師於2002年主編並出版了《使命教會》﹙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宣教動力資源通訊﹚,其後隨著人事變動而中止了出版。台灣的《曠野》雜誌、「教新」出版的《使命與領導》、《時代論壇》網上版(印刷版有時跟不上有關討論),也許是探討Missional的文字平台了!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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