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對捐獻之機構有何合理要求?
筆者上月應邀於港大社會學系主辦之「慈善法」研討會,分享宗教界對於有關建議之憂慮。教會機構要避免來自政府的強力監管,必須自律地提升本身財務透明度與問責性。可惜是仍有若干領袖以為「只要捐、不要問」,不定期向捐獻者交待有關財務報告;而大多堂會與信徒竟長期接受如此做法,導致有不少機構財務處理「黑箱作業」。 要改善教會機構的財務透明度,捐獻者有其重要角色,就是合理地要求機構提交近兩三個月的財務簡報,讓捐獻者有大概的了解,或提供最近一年的核數師報告。筆者認為這是合理的基本要求;倘若我們不先做好本身的透明度與問責性,將來我們更難面對公眾的質疑與政府的監管? 過往至今,仍有堂會與機構領袖以為財務是「高度秘密」,一般人等不得查問。時代已經不同,持份者(捐獻者)有合理的知情權。機構根本不是私有化企業,乃變相「上市」掛「國度」牌要向公眾交待的團體。當機構透明度越低,或業務出現問題,持份者有其角色,就是不推介,不捐獻。 堂會教牧有責任,為羊群守望,保護羊群不受誤導,更要教導羊群在捐獻方面,作精明的忠心管家。過往,筆者曾參考艾偉德﹙Randy Alcorn﹚撰寫的《奉獻予機構之前必問的19條問題》,於2005年及2008年分別發表,現今因應需要,再供各位捐獻者參考: 有何獨特而勝過其它的原因,值得我們奉獻支持此項機構事工? 在奉獻予機構之先,信徒有否向地方堂會首先履行奉獻責任? 領袖或會眾有否細心閱讀該機構的資訊(如年報、刊物或網頁等),與認識該機構而沒有利益衝突人士傾談,從而了解事工? 領袖或會眾是否考慮直接訪問該機構,親身了解有關事工? 該機構員工有否表露僕人心志,服侍受眾? 該機構員工是否彰顯合一與彼此尊重?若有可能,教會領袖要關注該機構員工過去一年離職的原因是甚麼? 領袖有否機會與低下層員工傾談,而不是機構代表人物或公關人員? 此項事工是否合乎聖經、並以基督為中心? 該機構領袖展示了哪方面的品格、誠信、純潔與謙卑? 該機構設立了怎樣的問責機制? 該機構的基督教信仰特色佔了多少,有哪些原因我們非奉獻不可? 該機構的異象、目標與策略是否明確,執行方面的有效性如何? 該機構有否開放與受教胸襟,汲取意見,作出改善? 堂會領袖對該機構事工是否有客觀的認識,或有否受到優待、只看到美好一面? 該機構的籌款策略所反映的是怎樣的神觀與人觀? 該機構的捐款收入有多少用於行政與宣傳,又有多少用於確實對人的服侍? 此項事工是否了解跨文化與當地的境況,又明白金錢的大量流入會對事工有何長遠影響? 該機構對其它機構的態度如何,是否樂於合作? 此項事工是否承載永恆的視野,看待生命、事工與資源? 不是每間基督教機構皆能通過上述問題的要求;但這張清單有助我們全盤思考,從而考慮應否作出奉獻支持。捐獻者要運用其捐獻權,而教會領袖不能只作好人,甚至淪為「共犯」,容許若干理財不善、又從不公布實際開支的機構,繼續向信徒埋手。 筆者任職之機構,年度核數師報告放於網頁,另每兩月財務簡報刊登於刊物之內,兩者皆可查閱。惟有教會機構提升本身財務透明度與問責性,才能建立誠信;要虛心接受外界監察與意見,才能改進機構的質素。強化捐獻者教育,有助我們提升機構的問責文化。
(按:筆者因應要求,找回舊文,重寫部分,文章部分內容曾於2005年及2008年分別發表。)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www.hkcrm.org.hk